2015年吉林公务员考试考生诚信须知
吉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诚信须知
尊敬的报考人员:
欢迎您进入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为了方便您报考,保证您的报名信息准确,请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1、本网站报名受理系统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吉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心所有,考生必须完全同意全部服务条款,才可以办理本网站的网上报名等相关事宜。
2、不得以他人身份和他人的照片进行报名,否则由此造成的纠纷,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3、必须仔细阅读招考公告、职位及资格条件、报考须知等内容,承诺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并符合招录职位要求。
4、由于个人信息填写不准确或填写虚假信息而导致无法参加笔试、面试或影响考核、体检、公示、录用等情况,本网站及吉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心不承担责任。
5、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试费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缴费成功后报名费将不予退还。
6、要按规定时间自行完成《准考证》的打印,逾期责任
7、承诺在笔试、面试中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巡)考人员和考场工作人员的管理,不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
8、为树立诚信报考的良好风气,依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有关规定,建立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诚信档案会如实记录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及受到的处理,这些信息将会对您今后的公务员考试产生极大影响。进入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名单的考生,自愿放弃者,2年内不得报考;试用期内自愿放弃或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的,3年内不得报考;凡是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和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后,逾期不报到者,将取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经查实认定为在笔试过程中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或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以及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
9、报名时,您点击[同意]按钮,表明您已仔细阅读过上述内容并完全同意《吉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诚信须知》,对违反本须知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吉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