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吉林延边延吉市人民法院选调执行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2019年延吉市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执行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延吉市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精神,面向全州公开选调执行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州各级机关单位中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选调计划
2019年延吉市人民法院共计划公开选调执行司法辅助人员10名。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有志投身法院事业;
3.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学专业;
5.近3年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2016年以来);
6.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新录用公务员到招录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2019年延吉市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执行辅助人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3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
延吉市人民法院南门2楼大厅
(三)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司法考试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延吉市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执行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4.报考所需的其他文件或证明材料;
5.电子版1寸红底证件照(像素约295×413,格式JPG),用身份证号码命名。
(四)报名要求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选调职位条件要求,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报名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表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延吉市人民法院依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六)准考证发放
考生准考证由延吉市人民法院负责发放,发放时间为10月11日至1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发放地点为延吉市人民法院南门2楼大厅。
(七)面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八)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选调不设开考比例。
五、选调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考生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考官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选调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延吉市人民法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选调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在延吉新闻网(http://www.yanjinews.com/)及延吉法院网(http://yjsfy.chinacourt.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延吉市人民法院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任职等手续。
十、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选调资格的,均取消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吉新闻网网站(http://www.yanjinews.com/)为本次选调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在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0433-2586416
中共延吉市委组织部 延吉市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