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林省监狱系统公务员考试体能测评公告
2020年吉林省监狱系统招录公务员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按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求,结合监狱系统工作性质,现将2020年吉林省监狱系统招录公务员体能测评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时间
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7:00开始,下午12:30开始。
递补考生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评地点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体育场(长春市合隆经济开发区景苑路1号)。长春市火车站华正批发市场附近乘185路郊线车到终点下车。
三、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一)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体能测评要求每项必须合格,有一项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总成绩不合格。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试所需证件及物品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笔试准考证;
3.参加体能测试应穿着适宜的运动服、运动鞋。
(二)注意事项
1.对身体素质达不到规定体能测试标准的考生,可以不到现场参加体能测试,按照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2.因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须在测试前提出,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试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在体能测试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试,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4.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试期间,要保管好随身物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得带领陪同人员进入测试场地。
5. 未按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能测试的,视为体能测试不通过。
五、防疫相关要求
(一)异地参考考生进入体能测评后,应立即通过吉林省12320卫生热线(0431-12320)了解长春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提前到达长春按要求隔离观察,并于体能测评当天出具解除隔离证明。按疫情防控要求,须进行隔离观察的,不能出具解除隔离证明的,不能参加测评。
(二)考生应在10月5日前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技术咨询电话:0431-12342)。体能测评当天,需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测温后到考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须于体能测评当天提供10月7日(含)以后在吉林省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体能测评。
(三)体能测评当天,“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须于体能测评当天提供吉林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可到正常体能测评现场参加测评。不能提供诊断意见,且经现场确认不得参加测评的,须服从防疫工作安排。
(四)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参加体测项目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吉林省监狱管理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