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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林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20人公告(5号)

http://www.chinagwy.org       2021-05-19 10:49      来源:通化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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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5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1〕1号)精神,通化县事业单位面向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年和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涉及9家事业单位,13个岗位,计划招聘20人。招聘范围为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年和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5号)》(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热情,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7日—2003年5月17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5月17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1年5月17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2021年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5号)》(附件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2022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不视为2021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同时通过现场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5日、26日 9:00—16:00
2.报名地点:长春东师基础教育发展中心(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1602号,自由大路和岳阳街交汇处)
(二)报名要求
1.报名需要材料:
(1)《2021年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
(2)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浅蓝底免冠照片2张;
(3)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岗位)、普通话证(播音主持岗位)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网下载的学位查询结果;
(6)尚未毕业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的《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
(8)本人手写并签字的《2021年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
(9)2019年、202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社会保险未参保证明(模板见附件5)和档案委托管理单位出具的委托管理人事档案证明(模板见附件6),其他考生档案在本人手中的,请携带本人档案;2021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不需要提供未参保证明和委托管理人事档案证明。
2.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并签署《2021年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应聘人员错填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严格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资格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四)开考比例
本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5月28日、29日,面试地点长春东师基础教育发展中心(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1602号,自由大路和岳阳街交汇处)。在面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随时关注考务网站。
(一)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试讲和答辩,其它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
教师岗位:面试准备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为13分钟,其中试讲时间为10分钟,答辩时间为3分钟,考生试讲完毕后由主考官提问答辩试题,考生现场作答。
播音主持:面试准备时间10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现场朗读配音6分钟,答辩时间为4分钟。考生朗读配音完毕后由主考官提问答辩试题,考生现场作答。
制作编辑:面试准备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为35分钟,其中现场编辑制作30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考生现场编辑制作完毕后由主考官提问答辩试题,考生现场作答。
运行维护:面试时间10分钟,由主考官提问,考生现场作答。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及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5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人员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详见后续补充公告。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的岗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首轮每组面试或加试成绩1:5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首轮面试或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应聘人员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二)确定拟聘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参加体检。如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吉林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吉林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人员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考试成绩高者优先(考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一次。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拟招聘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及考察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对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聘用单位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考核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订聘用合同;如发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规定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聘用单位将解除聘用合同。2021年毕业生聘用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暂缓聘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单位约定工作服务期(含试用期,详见《2021年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5号)》)。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调离通化县。
(三)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报考的每个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后果自负。
(二)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onghuaxian.gov.cn)
吉林大学就业网(https://jdjyw.jlu.edu.cn)、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http://union.nenu.edu.cn)、吉林艺术学院就业信息网(http://jy.jlart.edu.cn)、长春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job.ccsfu.edu.cn)等高校网站
(二)考务网站
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onghuaxian.gov.cn)
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如有调整,将于考务网站上发布补充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考务通知。
(三)政策咨询电话
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435-5226133
通化县教育局人事科 0435-5222512
通化县融媒体中心办公室 0435-5224754
附件1:2021年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5号).xlsx

附件2:2021年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附件4:2021年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附件5:社会保险未参保证明(模板).docx

附件6:委托管理人事档案证明函(模板).docx

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