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边州州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选聘)53人公告
延边州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 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吉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延边州州直机关、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和其他有关规定,现就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选聘)岗位:此次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将公开遴选(选聘)53个岗位,具体遴选(选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延边州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遴选(选聘)范围:延边州内各县(市)及以下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包括中央及省所属机关设在延边州内各县(市)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部门、派出单位等)的工作人员。其中,遴选范围为州内各县(市)在编在岗的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备案的科级及以下职务(职级)层次公务员(参公人员);选聘范围为州内各县(市)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备案的科级及以下职务(职级)层次公务员(参公人员)、州内各县(市)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参加遴选(选聘)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遴选(选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等资格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以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注明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条件中涉及的年龄、资格、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除特殊说明外,按2021年5月31日计算。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招录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需在2021年9月30日前达到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期间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遴选(选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开遴选(选聘)应由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审核同意后报名。其中,科级职务(含职级)干部由所在县(市)组织部门审核,其余人员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
(二)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6月2日至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地点: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延边分校7楼大厅(延吉市龙东街261号,延河小学西侧)。
(三)报名要求
报名由本人携带本人《延边州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报名表》(附件2)打印版和电子版、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张近期红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及电子版(照片电子版文件名设为“本人身份证号”,图片格式为JPG格式)。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位学历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选聘)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依据遴选(选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准考证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发放时间为6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准考证发放地点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
三、遴选(选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6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科目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进入考场。笔试成绩将于当天在延边党建网发布,请考生及时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高分到低分顺序以遴选(选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为6月13日,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6月12日在延边党建网发布的相关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考生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考官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考生在面试开始前自愿放弃遴选(选聘)资格,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且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选中由高到低递补。
(三)专业考试
专业技术岗位需进行专业考试的,在面试结束当天由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用人单位参与,专业考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专业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专业考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专业考试成绩×3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考察
在面试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组赴考生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等情况,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进一步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遴选(选聘)资格条件等内容。考生在考察开始前自愿放弃遴选(选聘)资格或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遴选(选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遴选(选聘)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分数高低依次递补。用人单位综合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遴选(选聘)人选。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遴选(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期间自愿放弃的,取消其遴选(选聘)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分数高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遴选(选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遴选(选聘)资格。拟遴选(选聘)人选在公示期间和公示后放弃遴选(选聘)资格的,不再递补,并记入本人诚信记录,存入个人档案。
(八)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在遴选(选聘)岗位安排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九)办理相关手续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安排返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要求
报名人员和所在单位要本着对个人和对组织负责的态度,认真如实填报和把关相关信息。严禁伪造学历、工作经历和篡改干部人事档案,如发现违纪违规人员,将对相关责任人从严问责处理,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存入个人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党建网为本次遴选(选聘)工作的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遴选(选聘)公告和相关通知。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参加报名及考试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安全距离。
1.报名者须在本公告发布后,及时登录微信“吉事办”手机APP,注册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并获取个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在报名、考试当天出示,显示非绿色的考生不得进入报名及考试场所。
2.报名和考试当天考生进入报名场所(考场)前进行体温检测和扫码,如出现发热人员(体温≥37.3℃),同时伴有一定症状的送至隔离室(隔离考场),进行隔离观察,视情况派专车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3.参加考试人员在往返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须配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1:《2021年延边州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中共延边州委组织部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