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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招聘解剖学教师启事

http://www.chinagwy.org       2021-12-10 11:20      来源: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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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解剖学教师启事

 

根据《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吉林大学新聘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工作需要,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解剖学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身心健康,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3.具有相对较强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能力和较好的发展潜力,具备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

4.聘任助教岗位:本科须为临床医学专业,且获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9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聘任讲师岗位:本科须为医学类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医学博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9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二、聘用管理方式

1.新聘教师实行岗位聘用制,依据聘用岗位兑现相关待遇,确定聘用方式。新聘讲师岗位教师由学校聘用,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一个固定聘期一般为3年;新聘助教岗位教师采取人才派遣方式,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期为3年。

2.派遣至助教岗位的教师:派遣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取得学校讲师职务资格的,可由学校按讲师岗位聘用;未按讲师岗位聘用的,学校与其解除派遣关系。

助教岗位教师,派遣期结束聘用至讲师岗位的,其在讲师岗位上的首聘期和第二聘期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首聘期和第二聘期内取得的业绩成果达到学院教师评聘以教学为主型副教授职务的基本业绩条件的,学校可于第三聘期起长期聘用;第二聘期结束,未达到相应业绩条件的,学校不再继续聘用。

3.新聘讲师岗位教师:首聘期内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学院年均教学工作量,并以第一责任作者身份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SCI文章,且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学校可以继续聘用,签订第二个固定期限聘用合同。首聘期或第二聘期内晋升为学院以教学为主型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学校可于晋升后的下一聘期起长期聘用;第二聘期结束,未晋升为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学校不再继续聘用。

三、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外语水平、获奖情况、教学情况、科研情况、专业知识水平、自我综合评价等内容。

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发表的学术论文全文及检索页、授权专利和获奖证书等材料的PDF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查验时间另行通知,复印件不退还本人)。

四、相关待遇

按照吉林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五、应聘方式

1.符合上述招聘条件并志愿申报的应聘人员,请于2021年12月26日前将应聘材料以电子文档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及简历命名为“解剖教师+专业+姓名”,考核的具体事宜将在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2.基础医学院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六、纪律与监督

1.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吉林大学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回避制度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供相关材料,如发现填报内容不属实、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终止其应聘程序或解除聘用。拟聘人员如在规定的报到入职日期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则不能聘用。

3.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具体责任人责任,并取消聘用人员应聘资格。

七、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应严格执行长春市政府和吉林大学的各项防疫规定。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619463

电子邮箱:bmc@jlu.edu.cn

办公地址:长春市新民大街126号基础医学院309室

基础医学院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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