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二道区农村公益专岗招聘9人公告
二道区农村公益专岗招聘公告
围绕疫情防控、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管理服务工作需要,结合我区实际,拟开发“农村公益专岗”,使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乡村劳动力实现就近就地稳定就业。
一、招聘岗位
农村公益专岗
二、招聘人员数量
序号 |
所在街道、镇 |
行政村名 |
配备人员数 |
1 |
长青街道 |
长青村 |
1人 |
2 |
远达街道 |
长江村 |
1人 |
3 |
英俊镇 |
四合村 |
1人 |
和平村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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苇子村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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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村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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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家村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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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水村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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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公室 |
1人 |
三、招聘条件:
1.二道区户口
2.40周岁以下,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户籍在本街(镇)的农村人员。
四、增补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6月13日-14日。
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30
(二)报名地点
二道区就业服务局(福安街2228号)
(三)需持证件
户口本(户籍为二道区)、居民身份证、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证、小2寸近期红底免冠照1张。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请报名人员佩戴好n95口罩,并出示健康码,健康码为黄码的不予以报名。
五、管理及待遇:
农村公益专岗人员的管理及待遇参照公益性岗位人员执行。
(一)农村公益专岗人员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考核”的管理原则。农村公益专岗人员必须认真执行用人单位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聘用、使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工作,凡因违反相关规定、违反工作纪律或因健康原因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即行终止协议。
(二)农村公益专岗人员用工协议由用人单位与所录用人员签订。协议一年一签,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计协议期限满三年自行终止。
(三)农村公益专岗人员的工资(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执行长春市最低工资标准)由各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的缴纳由各用人单位逐月缴纳。
注:参照公益性岗位管理的人员用工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咨询电话:84881944
二道区就业服务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