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吉林延边延吉市面向师范类高校引进优秀教师100人公告
2022年延吉市面向师范类高校公开引进优秀教师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师计划,较快推进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改善教师队伍来源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我市教育发展需要的急需紧缺的优秀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4号)要求,延吉市决定面向师范类高校公开引进优秀教师10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全市29所中小学、幼儿园面向师范院校2022年应届(含2020、2021年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进行招聘,计划招聘100名。
二、招聘范围
我市的校招工作,主要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长春师范大学、通化师范学院(以下简称十所高校)的应届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30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以后出生)。计算时间点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5.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文件规定,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和2021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试用期内仍未取得相应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等其它条件,详见《2022年延吉市面向师范院校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设置并负责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1.时间:2022年7月6日8时至2022年7月8日15时。
2.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jl/06ybyj/),按系统提示注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jpg格式(小于100kb)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网上报名时,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仔细比对个人信息与报考招聘岗位的年龄限制、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以及个人照片等相关要求是否相符,错报、漏报、瞒报上述信息的,责任自负。为避免报名时网络拥堵,应聘人员可错时、错峰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6日9:00至2022年7月8日16:30。
2.由教育局及其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3.考生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由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组成的仲裁小组负责裁决。审查或仲裁截止时间均为7月8日16: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审查或仲裁不合格、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4.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的截止时间为7月8日16:30。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及时进行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网上缴费
1.缴费时间为2022年7月6日9:00至7月9日11:00。
2.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务必及时登陆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jl/06ybyj/)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3.收费标准:报考收费2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需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jl/06ybyj/),用A4纸打印准考证。考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有关规定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用人单位现场审核。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3.考生报名时所申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核实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五、招聘考试
教育局经资格审核后,根据《延吉市基本素质分析评分表》对考生进行评分,将评分结果反馈给本人,在十所高校网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后按照1:5比例(报名岗位比例不足1:5的,按照实际报名情况确定)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评分完全相同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此次招聘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试讲的方式,面试顺序通过考生当场抽签决定。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生考试总成绩,未达到及格分数线的,视为总成绩不及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岗位调剂
面试结束后,如招聘岗位出现无人报考的,可在参加面试考生范围内进行岗位调剂。调剂办法:在符合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同时本人未被报考岗位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所有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调剂,在尊重考生本人意愿的前提下,经市人社局、教育局批准后,可以确定为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七、组织体检
对公开招聘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人社局负责组织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十所高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三)2022年全市面向师范院校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擅自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十所高校网站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招聘公告和相关通知。组织部门不会打电话另行通知,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相关组织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工作相关政策咨询,请考生拨打报考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安全距离。
(一)在本次招聘的面试、资格复审、综合考察、体检等环节,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要报考人员提供本人的绿色通信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进入考点扫吉祥码,佩戴口罩,现场测量体温,请报考人员主动配合。凡不能提供绿色通信行程卡,或者体温检测超过37.3度的报考人员,一律不再允许参加本环节考试。
(二)参加考试人员在往返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须配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附件1:2022年延吉市面向师范院校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吉市教育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