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
2024年吉林辽源市公安局辅警招聘55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5-24 14:05 来源:辽源市公安局
2024年辽源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公安工作实际需要,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政令261号)、《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吉公通字〔2021〕20号)等相关规定,辽源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身份性质
辽源市公安局此次招聘的辅警为市纪委留置看护勤务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是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警务辅助支持。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此次招聘辅警55人,均为男性。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辽源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辅警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3.具有辽源地区常住户口;
4.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中专(含高中)及以上学历。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4.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四)回避情形
公安机关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辽源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及资格条件审查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9时至2024年6月5日11时30分。
2.请考生登录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6982024(以下简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此次招聘不设现场报名。考生在报名网站上选择相应报考岗位进行报名,网上填写完整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证件照(不大于100k),报名的考生需拍照上传毕业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中专(含高中)学历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手写承诺书;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另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符合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情形的考生,另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错报、漏报、瞒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户口信息、报考岗位、回避等个人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4.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1)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时至2024年6月5日15时 。
(2)辽源市公安局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查看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通过招聘咨询电话提起复核。到审查和复核截止时间,不能完成审查或复核的,或审查、复核仍不合格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
(4)复核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5日16时。
(5)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自行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报名表,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考生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结果及聘用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3.请考生实时关注报名网站及辽源市公安局官网,并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五、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
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当场进行体能测评,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4日9:00至16:00进行,由辽源市公安局组织复审。
2.资格复审地点:辽源市人民体育场(西安区长寿街矿平胡同5号,四百货全民健身北侧) 。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具体为:所有考生需本人携带报名网站打印的报名表、1张近期小二寸红底免冠照片、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原件1份、考生需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中专(含高中)学历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手写承诺书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另需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符合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情形的考生,另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复印材料由招聘单位统一保存,不再退还。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携带本次招聘报名成功后在报名网站上打印的《报名表》、《2024年辽源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体能测评单》(附件3)、《2024年辽源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及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1.体能测评时间: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4日9:00至16:00进行,逾期不到者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2.体能测评地点:辽源市人民体育场(西安区长寿街矿平胡同5号,四百货全民健身北侧)。
3.体能测评项目及达标标准:
⑴测评项目:
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⑵达标标准:
详见附件5《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体能测评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结果在辽源市公安局网站上公布。
六、考试程序
(一)笔试
1.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方可打印《笔试准考证》,请考生于2024年6月18日8:30至6月21日17:00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卷面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设及格线。考试范围参见《2024年辽源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笔试通用知识科目考试大纲》(附件2)
4.笔试试卷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5.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请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岗位报考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将在辽源市公安局官网发布。
2.请考生于2024年6月27日、28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到辽源市公安局门卫(龙山区人民大街4456号)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3.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50%折算,满分为100分。
2.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在辽源市公安局官网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结果,否则后果自负。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在辽源市公安局官网发布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辽源市公安局官方网站。
2.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
优先聘用情形,不是优先聘用情形的,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3.体检按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及《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1.体检合格的,由辽源市公安局对考生及其直系亲属、社会主要关系的现实表现、遵章守纪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辽源市公安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行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辽源市公安局对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进行岗前培训。
(二)所招聘辅警为编外聘用制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公安机关辅警管理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3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逾期未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在职人员报考的考生,因个人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辽源市公安局无法正常为之缴纳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公安局不予聘用。
(五)辅警每人每月(含试用期)工资为2600元(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另根据工作情况发放加班补助。配发统一制式服装。
九、岗位递补与调剂
在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各个招聘环节以及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前,由于本人提出辞职等各种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无递补人员时,在全部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调剂。
十、纪律要求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招聘解释权归辽源市公安局所有。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
辽源市公安局官方网站
(http://gaj.liaoyuan.gov.cn)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aoyuan.gov.cn)
(二)咨询电话
1.招聘咨询电话:0437-3282116(辽源市公安局政治部警辅处);
2.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838-9296;
3.监督举报电话:0437-3282095(辽源市公安局政治部)。
辽源市公安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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