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大连海关寄送资格复审材料通知
2015年大连海关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员寄送材料通知
大连海关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含调剂入围)人员名单已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布。海关面试时间初步安排于2015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为做好面试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有关要求,现将参加面试考生需寄送的有关材料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5年1月30日16时前发送电子邮件到dlhg1604@163.com进行确认,邮件标题格式:“××职位××(考生姓名)面试确认”;邮件正文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职位代码和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联系电话(本人及近亲属手机号码各1个)。报名时填报的各项信息如有变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
二、寄送材料
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1月3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大连海关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邮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新区金马路219号大连海关人事处;邮编:116600。
(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复印件2份(可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报考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五)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表格上须注明培养方式,如学校放假无法加盖公章,可先寄送未盖章材料并提供本人手写签名的书面保证书,说明相关情况并承诺该材料的真实性,并注明学校联系人姓名、职务以及联系手机,在面试前补齐加盖公章后的材料)和学生证复印件。其中,非2015年度应届毕业生,但是以延缓派遣生身份报名的,应提交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及延缓派遣的证明(学校或者相关就业指导中心出具)。
2.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报考限应届毕业生职位的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复印件。
3.“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需提供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及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需提供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及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需提供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及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需提供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及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考生须备齐材料原件以供审核。
2.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符合本通知的有关要求。
3.考生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对于及时寄达且材料符合要求的考生,我们将不另行回复。
4.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知我关,否则后果自负。
四、请考生关注中国海关考录网和大连海关网站发布的关于考录工作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411-87953640、87953984
传真电话:0411-87955039
互联网联系邮箱:dlhg1604@163.com
邮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新区金马路219号大连海关人事处;邮编:116600
特此通知。
大连海关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