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5家单位获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
原标题:沈阳5家单位获评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
于洪区人民法院等5家单位被授予“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康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等14个机关岗位被评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这是2月12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的。
“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始于2015年年初,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引导,激励全市广大公务员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进一步增强为人民服务意识,提升为人民服务本领,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为努力建设一支让党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发挥了积极作用。
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
1.于洪区人民法院
2.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3.市人民政府应急办
4.市卫生监督所
5.皇姑区发展和改革局
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
1.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办公室
2.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处
3.新民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4.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价格举报中心
5.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12348法律咨询服务热线
6.市财政局预算处
7.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宣传处
8.市交通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9.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处(执法监察支队)
10.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市容景观管理处
11.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处
12.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分局注册一科
13.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沈北新区分局廊道管理科
14.康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