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朝阳凌源市公益性岗位招聘64人公告
2019年凌源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按照《朝阳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纪要》(2017年6月1日)、《凌源市人民政府第六届四十四次常务会议纪要》(2017年5月11日)的要求和《朝阳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朝人社发〔2014〕240号)、《朝阳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暂行办法》(朝人社发〔2016〕26号)的规定,现就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考试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组织,听从指挥;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品行端正,热爱工作。
(二)年龄限制:女性18-47周岁(1972年9月11日以后—2001年9月11日以前出生),男性18-57周岁(1962年9月11日以后—2001年9月11日以前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4、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对象
(一)面向1996年至2000年毕业的统招统分、定向、委托培养的中专毕业生,属凌源生源的,招聘人数占招聘总数50%,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外或朝阳市外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有《报到证》或朝阳市人事局出具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介绍信》的毕业生;
2、朝阳市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不含师范类),在当年毕业学校提供的毕业生名册及其入学年份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加盖公章的录取底册中有记录的毕业生;
3、1996年至2000年朝阳市人事局委托培养的,有朝阳市人事局出具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介绍信》的毕业生;
4、经核实,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统分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由县计划部门派遣到单位后,未安排工作岗位或明确工作单位后未享受所在单位任何待遇的人员;
5、主管部门已安置了具体就业单位,但因接受单位要求缴纳“上岗费”,安置对象未缴纳而未能报到上岗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招聘对象范畴。
1、乡镇企业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师范类毕业生、计划内自费毕业生和“并轨”生、电大普通班、县以下各部门或单位自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2、毕业分配当年未在计划部门登记报到的毕业生;经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为企业法人的毕业生或个体工商户的毕业生;
3、对于安置过的毕业生不再重复安置,非组织原因未上岗的不再重复安置。
(二)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进行公开招聘,占招聘总数的50%,必须是凌源市行政辖区户籍,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3、处于失业状态的且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单亲扶养未成年人者;
5、登记失业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
6、自谋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
7、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
8、军人配偶;
9、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烈属;
10、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四、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总数64个(详见附件)。
(一)凌源市第一高级中学从事保洁岗位6个,绿化岗位4个,保安岗位1个;
(二)11个乡镇街市场监督管理所从事办事员岗位11个,每个乡镇街各1个;
(三)城关街道办事处从事保洁岗位2个;
(四)凌河城区管理办公室从事保洁岗位1个、绿化岗位2个;
(五)19个乡镇政府从事军务协管员岗位19个,每个乡镇各1个;
(六)公用事业管理局从事城市保洁岗位18个(其中凌北街道6个、北街街道5个、兴源街道1个、东城街道2个、城关街道4个)。
五、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障
军务协管员岗位补贴为1500元/月(其中公益性岗位补贴为1100元/月),保洁、绿化、保安岗位补贴为900元/月,办事员岗位补贴为1100元/月,聘用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凌源市公益性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2日至9月24日报名(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劳动就业局一楼大厅,地址:凌源市红山路西段190-68号(火车站南走200米)。咨询电话:6806036。
3、报名
本次报名为现场定向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需提供:①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面向1996至2000年中专毕业生需另外提供毕业生《报到证》或朝阳市人事局出具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介绍信》。
——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人员需另外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需提供社区就业服务平台开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
(2)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需提供《低保证》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3)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需提供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
(4)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需提供离婚或丧偶及扶养未成年子女证明;
(5)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需提供有关证明;
(6)自谋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需提供退伍证;
(7)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需提供劳动模范有关证明;
(8)军人配偶需提供军人配偶有关证明;
(9)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烈属需提供优抚对象、烈属有关证明。
(10)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名者须对本人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并签字背书。
(二)考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劳动就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资格审定
面向1996年至2000年毕业的统招统分、定向、委托培养的中专毕业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进行公开招聘的人员由市劳动就业局负责。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凌源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用人单位负责签订普通公益性岗位协议书。协议期限三年,如果今后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时,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出现岗位空缺需要补录的,补录原则是优先在定向报名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补录。
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考,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承诺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自报名至应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考生成绩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本公告由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凌源市劳动就业局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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