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开发区中心医院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招聘28人公告
营口开发区中心医院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本着“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急需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到我院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用人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胸外科临床医师1人,心内科临床医师2人;儿科临床医师2人;泌尿外科医师1人(碎石工作);眼科临床医师2人;护理专业20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思想政治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服从调配。
2、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应聘人员资格要求
1、胸外科临床医师1人:要求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证书,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2、心内科临床医师2人:要求全日制硕士学历;如本科学历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同时具有5年以上心内科临床工作经验;具有执业医师证,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从事介入工作者优先。
3、儿科临床医师2人: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证书,具有3年儿科临床工作经验,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4、泌尿外科临床医师1人(从事碎石工作):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证书,同时具有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从事碎石工作3年以上经验,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5、眼科临床医师2人: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证书,具有3年眼科工作经验,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以上专业医师如有高级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但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6、护理专业20人:要求高中起点(不含职高、职专)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年龄要求在27周岁以下。
(三)以上学历、资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9年9月31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组织机构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的日常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鲅鱼圈新闻网、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
发布公告时间:2019年9月19 日-9月27 日。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9月 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营口开发区中心医院新楼三楼会议室
3、联系电话:0417-6165648。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护士)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1份,近期小二寸照片一张,护理人员报名时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5、资格审查:由医院纪检监察科、医务科、护理部对报考人员的学历、身份、资格等信息进行审核。
(三)招聘方式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两部分相结合进行,占比分别为60%、40%,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另行通知。
2、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按时考试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3、考核人员及分工:整体招聘考核工作在医院纪检监察科的监督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
(四)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考核情况,按照综合成绩排列名次,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笔试成绩仍并列者,由领导小组票决确定排名,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上岗之前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录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限一月内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用工合同的不予聘用。
六、相关待遇
合同制,其试用期及后期工资等待遇按医院规定执行。
七、有关要求和说明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高度重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本方案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
(营口市第六人民医院)
二0一九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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