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盘锦公务员考试(含法检系统)面试人选公告
关于2020年度盘锦市各级机关(含法检系统)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人选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要求,根据《2020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2020年度盘锦市各级机关(含法检系统)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人选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录用计划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人选,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依据报考条件、职位资格条件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对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人选进行现场审查(体能测评),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出现资格审查或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递补(按照规定需体能测评的职位进行一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0月12日至14日向中共盘锦市委组织部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工作安排
2020年度盘锦市各级机关(含法检系统)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计划于10月下旬组织实施。
请考生密切关注近期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anjin.gov.cn/)发布的面试信息,按要求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请列入面试人选名单的考生在面试前减少聚集、流动,加强个人防护,并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未按招考单位要求如实提供停留地、本地健康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体状况信息,以及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427-2822428
附件:2020年度盘锦市各级机关(含法检系统)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人选名单.xlsx
中共盘锦市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