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本溪公务员考试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2021年度本溪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2021年度本溪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公布,我市将于4月23日—4月24日开展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现将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
2021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县以上机关(包括街道机关)即A类试卷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乡镇机关即B类试卷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当出现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时,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二、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职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民族、户籍、学历、学位、专业、政治面貌、基层工作经历和是否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参加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2021年度辽宁省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参加工作人员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等。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除上述所需材料外,考生还需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条件提供相应材料,具体为:
1.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2. 2019年、2020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未就业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未就业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3.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4.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考生的证明材料由团省委出具;“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考生的证明材料由服务地团省委或“西部计划”项目办出具;“三支一扶”计划考生的证明材料由服务地所在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
5.报考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考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县(市、区)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出具的退伍证明。
6.报考面向桓仁县户籍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面向桓仁县事业编制人员的考生,需提供县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人员身份证明。
8.报考“中共党员”职位的,需提供考生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
请考生注意:
考生需提前做好资格审查准备工作,报审材料依次按照报名登记表、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顺序排列。此外,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条件,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报审材料依次按照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证明、基层工作经历证明、中共党员证明、2019年和2020年毕业未就业证明、服务基层项目证明、退伍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顺序排列。《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丢失的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重新打印。
三、资格审查安排
1.时间: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4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我市实行错峰审查,具体为:报考本溪县、桓仁县职位考生的审查时间为4月23日—4月24日;报考平山区、溪湖区、明山区、南芬区职位考生的审查时间为4月23日下午—4月24日上午,报考市直机关(单位)职位考生的审查时间为4月24日。
2.地点:本溪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原本溪市人才服务中心,明山区工字楼小区3号楼)。
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审查。
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进入资格审查场所需出示“辽事通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确认正常的(低于37.3℃)方可入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前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须提前与本溪市委组织部联系,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门研判达到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的,方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中高风险地区界定范围,按照“本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为准。
2.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非工作人员要求,应全程佩戴。
五、几点说明
1.面试前资格审查,是对考生网络报名承诺资格条件进行现场确认,经审查考生资格条件与招考职位设定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因通讯不畅或未能及时提供所需证件进行资格审查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nxi.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4.对资格审查人选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4月22日前向市委组织部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审查咨询(举报)电话: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024-42808657
附件1:2021年度本溪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
附件6: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doc
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