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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招聘合同制教师5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3-07-23 08:13      来源:大连海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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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合同制教师5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1.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1名
 
  2.小学语文教师:1名
 
  3.小学数学教师:1名
 
  4.小学美术教师:1名
 
  5.小学体育教师:1名
 
  二、岗位职责
 
  1.担任班主任;
 
  2.承担相应岗位教学工作;
 
  3.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品行和师德;
 
  3.热爱中小学教育教学事业,具有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师范类院校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或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条件:
 
  (1)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应聘岗位相应等级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资格证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4.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三)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2.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到校工作。
 
  四、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师为劳动合同制,工资结构和标准参照事业编制同岗位人员确定,根据考核结果参与奖励性绩效分配,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岗位聘任、进修培训、子女入托入学等,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1日17:00时。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电子版应聘材料发至应聘邮箱dlhfxxzp@126.com,邮件标题和材料标题以“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手机号码”命名。谢绝重复投递。
 
  3.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按照《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附件1)填写,保存为PDF格式,以“学科+应聘者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2)《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应聘人员一览表》(附件2),Excel格式,以“学科+应聘者姓名”命名;
 
  (3)《亲属关系承诺书》(附件3),PDF格式扫描件。
 
  4.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按照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数量。参加考核人员学校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考核安排。
 
  (三)考核
 
  采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气质等。按申报岗位,采取说课和答辩(专业技能考核)的形式,其中说课时间为10分钟、答辩(专业技能考核)时间为5分钟。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考察人选根据招聘岗位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80分以下者不予列入考察人选。
 
  (四)心理测试、体检、考察
 
  1.学校组织考察人选进行心理测试,形成心理测试报告。
 
  2.考察人选至指定的医院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非初始体检的医院重新体检。
 
  3.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缺点不足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形成考察报告。
 
  在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中有任一环节出现不合格者,取消考察人选资格,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五)拟聘用及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心理健康报告、体检结果、考察报告,经学校审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大连海事大学网站首页海大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和提交有关信息及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核或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如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或材料存在无法佐证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资格条件等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报名,应聘资格将被取消。
 
  (三)应聘人员应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应聘人员应严格自律,确认参加考核后,在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阶段,随意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应聘申请。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或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请应聘人员注意辨别消息来源,谨防上当受骗。
 
  七、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411-84728402、84729213
 
  2.应聘邮箱:dlhfxxzp@126.com
 
  3.监督电话:0411-84723076
 
  4.监督邮箱:dlmujw@126.com
 
  附件:
 
 
 
 
  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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