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
2024年辽宁沈阳市浑南区事业单位博士招聘12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9-27 10:58 来源:浑南区人民政府
2024年浑南区事业单位博士招聘补充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加快集聚优秀专业人才,为浑南区事业单位补充高素质专业化人员力量,根据《2024年浑南区百名青年博士招聘公告》,我区在2024年计划招聘25个博士岗位,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流程,已分批组织开展了事业单位博士面试工作,目前尚余12个博士岗位待招聘。为进一步准确把握现状和实际需求,科学合理地制定博士人才招聘计划,我区对博士人才报考情况、报考意向以及个人发展规划等进行认真分析后,对本年度招聘计划中的部分岗位进行调整,以确保更为精准地引进优秀人才。
现面向社会再次公开招聘12名博士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岗位计划
具体岗位计划详见《2024年浑南区事业单位博士招聘补充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道德素养;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应为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毕业的,取得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院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或工作期间获得区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引进。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聘任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5.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6.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其他具体引进岗位规定的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考试考核。重点考核专业素养,履职能力,相应岗位要求。
五、人才待遇
(一)身份待遇:事业单位编制。
(二)工资待遇:依据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标准,按照聘用岗位及岗位等级确定工资及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标准。
(三)安家补贴:浑南区给予引进人才安家补贴10万元,5年内分3次发放。
(四)生活补贴:符合《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相应条件的,享受每月2500元生活补贴,自首次申请之日起36个月为政策享受期。
(五)住房保障
1.购房补贴:符合《沈阳市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相应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7万元。
2.租房保障:为引进人才提供浑南区高品质人才公寓1套,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我市公租房及租赁补贴政策的,可免费申请浑南区人才公寓居住,使用期限为10年。
(六)职业发展:引进人才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转正定级为普通管理七级或专业技术岗位对应等级,并列为重点培养的后备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特别优秀的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调入党政机关公务员岗位任职。引进人才在浑南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服务
1.子女就学:根据个人意愿和实际情况,避开学位紧张学校,就近统筹安排。
2.配偶安置:其配偶有到浑南工作意愿的,原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可优先对应安置;其他情况的,可优先推荐到区内重点企业工作。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由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报名方式:在浑南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浑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报名表》,附其他报名材料,向指定邮箱投递报名。报名邮箱地址rsjsyk-hnq@shenyang.gov.cn。
(三)报名材料:《浑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报名表》签字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博士学位学历证书(海外归国需提供留学人员归国及教育部的学历认证证明)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工作经历证明等。
(四)资格审查:根据应聘岗位要求,审核应聘人员受教育经历、自然条件、与岗位适用度及基本专业素质。资格审查后,工作人员以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五)面试考核:根据报名情况,定期分批次组织面试,面试考核采取面谈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无聘用资格。
(六)组织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政审考察: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政治表现、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和不良信用记录行为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与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浑南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的信息,提供的学历、学位、业绩成果等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以及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等问题,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2.应聘人员按照岗位条件和个人意愿申报岗位,每名博士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自报名开始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应聘人员要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5.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一)招聘政策、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董老师:024-23787637
蔡老师:024-24211913
(二)纪律监督电话
沈阳市浑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23787637
(三)电话咨询时段
工作日9:30-11:00,13:30-16:00
沈阳市浑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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