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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锦州市遴选市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务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9-30 10:20      来源:锦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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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锦州市公开遴选市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市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我市市直机关(参公单位)用人需求,决定开展锦州市市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职位为锦州市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具体职位信息详见《2024年锦州市公开遴选市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信息表》)。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1.锦州市县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锦州市县级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开发区、高新区、市县两级事业单位中参公身份人员。
 
  市县两级事业单位中参公身份人员为2018年事业单位改革前进行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上述人员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时须符合登记条件。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包含试用期);
 
  4.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未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同时取得相关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市属事业单位参公身份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0月以后出生);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条件中涉及的资格、经历等截止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任职的;
 
  5.在新录用岗位未满最低工作年限或未满服务年限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跨地区、跨部门任职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公开遴选单位的职位。
 
  三、报考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推荐人选、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1.推荐人选。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属事业单位中参公身份人员所在机关党组(党委)择优进行推荐,并组织指导报名人员填写《2024年锦州市公开遴选市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档案中存在影响转任问题的,不得推荐报名。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用人单位根据职位条件、岗位需求确定拟参加考试人员。由推荐地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派专人携带推荐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管理权限加盖印章);干部人事档案;编制证明材料(按管理权限加盖印章);《报名推荐表》(照片栏要求粘贴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式三份);推荐人选与所报单位人员不构成回避关系的本人手写的承诺书(附件3)一份;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要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如实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管理权限加盖印章。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
 
  (2)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根据1:2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公开遴选职位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如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参加面试人员所报考职位不能形成竞争的(即该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为1:1),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或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确定为考察人选。
 
  4.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各公开遴选职位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同进入考察环节。确定拟任职人选前,考察人选本人自愿放弃公开遴选资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相关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参公单位)。
 
  5.公示。考察结束后,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在推荐单位、用人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6.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履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公开遴选人员报考职位职级低于现任职务职级的,按报考职位职级任职。
 
  本公告由中共锦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放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遴选无关。敬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中共锦州市委组织部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