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阿尔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阿尔山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按照《2019年兴安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及有关规定,现将资格复审的相关要求进行说明。
1、人员范围: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40分)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时间:见附表
每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截止11月29日下午5:00资格复审结束,逾期不候。
3、地点:见附表
4、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或护照)、户口薄(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5、参加高考时为兴安盟或阿尔山市户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原兴安盟或阿尔山市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学籍档案内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6、“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属于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的,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7、咨询电话:阿尔山市人社局 0482-7123938
注:所有要求携带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必须用A4纸一式两份。
特此公告。
附件:2019年阿尔山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复审人员名单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