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测绘地理信息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及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测绘院、内蒙古自治区航空遥感测绘院、内蒙古自治区地图院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12月6日(星期五)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机关五楼会议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42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须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一)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机关含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已过试用期)在编工作人员须向用人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须向用人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以上所有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招聘单位留存1份)。
(二)其他要求
1.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未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3.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由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各招聘单位发放《面试准考证》。
4.应聘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各招聘单位联系,否则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咨询电话:
0471-6537006(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0471-3595830(内蒙古自治区测绘院)
0471-4312003(内蒙古自治区航空遥感测绘院)0471-5202286(内蒙古自治区地图院)
监督电话:0471-4215805、4215404、4213492(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四、面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1.面试时间:2019年12月17日、18日,具体招聘单位面试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地址:中山东路团结巷2号,即中山东路与团结巷交汇处南侧)。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时,凡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
4. 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5.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招聘单位印发的
《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护照)原件参加面试。
6.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面试指定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7.面试时不得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及明显带有特殊标记的佩饰。
8.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及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
0471-6537006(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
0471-3595830(内蒙古自治区测绘院)
0471-4312003(内蒙古自治区航空遥感测绘院)
0471-5202286(内蒙古自治区地图院)
监督电话:
0471-4215805、4215404、4213492(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