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201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要求,按照招聘工作程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内蒙古土地调查规划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建东街11号)东四楼会议室
联系人:王伟世 电话:0471-4213093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一)本人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9月前毕业)、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截图打印)。
(二)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向用人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用人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三)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岗位需求表》为准,两年以上工作经验,需单位出具证明,证明上标明工作岗位和起止时间。
(四)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材料提供不完整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工作以电话方式通知,电话无法打通或接到递补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递补资格。
(六)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要将自己面试时所要使用的语种告知资格审查人员登记备案。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必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可用蒙古语作答,也可用汉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七)应聘人员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本人所报考单位联系。资格复审环节如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三、面试
(一)进入面试人员范围。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 )上发布或直接通知本人,请予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