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公安系统职位补录公告(729人)
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第一批公安系统职位补录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第一批公安系统职位录用工作已基本完成,招录计划中部分职位出现空缺,经研究,决定开展公开补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一批补录数量及人员范围
(一)补录数量。本次拟补录公安系统公务员729名。
(二)补录人员范围。参加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2020年7月25日、26日公安系统职位笔试,在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45分)以上,未被正式录用,且符合补录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补录原则
补录按照下列原则进行:
(一)补录遵循公务员录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和《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已经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不再具有参加补录资格。
(三)补录人员应当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简章》和补录职位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和要求。
(四)参加补录的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其中,申请选报“蒙汉兼通”职位的人员,原报考职位须为“蒙汉兼通”职位或笔试时选择蒙文试卷并用蒙文作答的人员。选报“蒙汉兼通”职位的人员,参加面试时须使用汉语言回答问题。
(五)补报职位资格初审以参加补录人员2020年6月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六)补录和职位选报只进行一次。未参加补录、未在规定时限内选报职位、选报职位失败等的视为放弃补录资格;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补录职位资格条件等的视为选报失败,失去补录资格。
三、补录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补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参加补录人员从即日起,可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查阅《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简章》、《补录职位表》、资格条件、有关要求、招录机关联系方式、本人报名信息、笔试总成绩、原报考职位等。
2.选报职位采取网络方式进行,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选报职位时间为2021年1月12日9:00—18:30。参加补录人员在选报职位前须在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
3.参加补录的人员要认真阅读《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简章》、《补录职位表》和本公告中的有关要求、资格条件等,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
4.选报职位按照笔试总成绩由低分到高分顺序,分段分批进行。
(1)45分(含)至60分(不含)人员,于2021年1月12日(周二)9:00至11:00进行职位选报。本批次选报于2021年1月12日11:00结束,结束后已完成职位选报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参加职位选报、未在规定时限内选报职位、选报职位失败等的,视为放弃补录资格,不能再参与下一分数段人员的职位选报。
(2)60分(含)至65分(不含)人员,于2021年1月12日(周二)11:30至13:30进行职位选报。本批次选报于2021年1月12日13:30结束,结束后已完成职位选报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参加职位选报、未在规定时限内选报职位、选报职位失败等的,视为放弃补录资格,不能再参与下一分数段人员的职位选报。
(3)65分(含)至70分(不含)人员,于2021年1月12日(周二)14:00至16:00进行职位选报。本批次选报于2021年1月12日16:00结束,结束后已完成职位选报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参加职位选报、未在规定时限内选报职位、选报职位失败等的,视为放弃补录资格,不能再参与下一分数段人员的职位选报。
(4)70分(含)以上人员,于2021年1月12日(周二)16:30至18:30进行职位选报。本批次选报于2021年1月12日18:30结束,结束后已完成职位选报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参加职位选报、未在规定时限内选报职位、选报职位失败等的,视为放弃补录资格。
5.各分数段人员选报职位期间,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将实时提供本人在选报职位的排名情况。(提醒:请补录人员选择好职位后尽早确认,防止每批次选报结束前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职位选报。)
补录职位选报全部结束后,选报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最终排名情况。
(二)资格初审
补录职位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按照每个职位选报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选报人数与职位补录人数之比,下同)进行资格初审和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参加补录的人员可于职位选择2日后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及进入资格复审范围情况。
补录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计划补录人数比例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后,不再对其他选报该职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但其他未进行资格初审的选报人员在补录面试工作开始前,有机会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环节各递补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参加补录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
(三)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
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等相关工作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进行。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后各环节不再进行递补。补录职位无人选报、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和补录,职位招录计划取消。
(四)考录其他程序及有关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简章》规定执行。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补录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参加补录人员随时关注。
拟参加补录人员要随时关注本人所在地区及相关地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建议本人及亲属等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要前往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长途旅行,减少与外界人员接触,确保能按要求顺利参加补录。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471-1237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6601168、6600198、6287995
受理时间:2021年1月6日—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简章》
附件4.补录职位选报入口(1月12日9:00开通)>>>>>
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