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事业单位招聘370人简章
2021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已发布,本次共招录370人,报名时间为9月6日8:30至9月14日17:30,笔试时间为10月23日,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 《综合应用能力》。复习资料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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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确保锡林郭勒盟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盟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达的公开招聘用编计划,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锡林郭勒盟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0人,其中: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91人(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附件1岗位),政府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01人(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附件2岗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78人(详见附件3,以下简称附件3岗位)。
二、名词解释
“高校毕业生岗位”是指:定向招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0、2019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项目人员岗位”是指:定向招聘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下同)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的岗位。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条件:附件1、附件2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6日(不含)至2003年9月6日(含)期间出生的人员);附件3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6日(不含)至2003年9月6日(含)期间出生的人员)。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和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附件1、附件2岗位采取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程序进行。附件3岗位采取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网址:http://www.xmpta.org.cn/)。不支持手机、移动终端登陆网站报名。
2.笔试开考比例:苏木乡镇岗位(见附件2)和旗县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见附件3),笔试开考比例为2:1(报名交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之比,下同);其他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3:1。
3.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开展“高校毕业生岗位”和“项目人员岗位”报名工作。对无人报名交费或报名交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高校毕业生岗位”和“项目人员岗位”,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取消开考,并调整为“普通岗位”招聘。对被取消开考岗位已报名交费人员,予以退费(所交费用通过交费原渠道退还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须重新填写报名信息,在第二阶段选择符合条件的“普通岗位”进行报考。
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8:30至9月8日17:3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9月6日8:30至9月9日12:00
交费时间:2021年9月6日8:30至9月9日17:30
“普通岗位”公布时间:2021年9月10日。
第二阶段开展“普通岗位”报名工作。对无人报名交费或报名交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普通岗位”,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取消开考。被取消开考岗位已报名交费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对放弃报名的人员,予以退费(所交费用通过交费原渠道退还应聘人员)。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2日8:30至9月14日17:3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9月12日8:30至9月15日12:00
交费时间:2021年9月12日8:30至9月15日17:30
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岗位(含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报名交费人员改报岗位时间及方式)公布时间:2021年9月16日。
4.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和待业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待业),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同时写明是否在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内)。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5.应聘人员在报名阶段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参加考试时所使用证件上的信息相一致。
6.应聘人员的报名序号是确认报名成功、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应聘人员务必牢记。
7.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填报信息错误,如在填写所学专业一栏时未按照毕业证完整正确填写,导致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
第一阶段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9月6日8:30至9月9日12:00
第二阶段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9月12日8:30至9月15日12:00
2.资格初审工作人员须在应聘人员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1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核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简要说明理由退回,应聘人员根据“退回”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应聘岗位,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前,可自行修改信息。初审通过后,所有信息不能修改。对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未上传照片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须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附件1、附件2岗位笔试报考费每人120元(报名费20元,考务费每科50元),附件3岗位笔试报考费每人70元(报名费20元,考务费50元)。
第一阶段报名交费截止时间:2021年9月9日17:30
第二阶段报名交费截止时间:2021年9月15日17:30
交费时间截止仍未完成交费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5.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1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锡林郭勒盟减免报考费申请表》(附件4),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到锡林浩特市新区盟劳动大厦一楼大厅人事考试业务窗口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减免费用,通过交费原渠道退还到应聘人员银行账户里。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将所在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城市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将所在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以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形式(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发送至xlglmgkzp@126.com,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6.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9:00—10月23日9:00。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笔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
(三)笔试
1.附件1、附件2岗位
(1)笔试科目:试卷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 《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150分。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两个科目的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大纲内容详见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下载专区”。特别提示: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2)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笔试试卷分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两部分,分值各占50%,其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部分”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蒙古文部分”须使用蒙古文作答。应聘非“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须使用蒙古文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
2021年10月23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附件3岗位
(1)笔试科目:儿科医师、麻醉医师、临床医师、专职辅导员2岗位笔试科目为《临床医学专业知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影像医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影像专业知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检验医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检验专业知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蒙医医师、专职辅导员1岗位笔试科目为《蒙医专业知识(蒙古文试卷)》;临床药师岗位笔试科目为《临床药学专业知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蒙药师岗位笔试科目为《蒙药专业知识(蒙古文试卷)》;护理岗位笔试科目为《护理专业知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或“蒙汉兼通”试卷)》;公卫医师笔试科目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知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卫生检验员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检验专业知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满分100分。
(2)蒙医医师、专职辅导员1、蒙药师岗位笔试只提供蒙古文试卷,应聘人员须使用蒙古文作答;护理(“蒙汉兼通”)岗位,笔试试卷分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两部分,分值各占50%,其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部分”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蒙古文部分”须使用蒙古文作答。护理(非“蒙汉兼通”)岗位和其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笔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
2021年10月23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
3.笔试考点设在锡林浩特市,考场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笔试。
4.政策加分。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5.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保留3位小数,计算方法如下:
附件1、附件2岗位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50%
附件3岗位笔试成绩=相应笔试科目成绩
6.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7.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8.本次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每个环节仅递补1次。
(四)资格复审
1.附件1、附件2岗位。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对笔试开考比例为2:1的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到3:1及以上比例的,按3: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开考比例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附件3岗位。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对应聘人员进行加试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三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生源地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存档单位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原件一份。存档单位出具的证明格式:姓名,某年某月毕业于某大学,该同志档案自某年某月某日存放我处,档案现由我处保管(落款写明存档单位名称、时间,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6)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属“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服务项目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属“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以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不提交所在单位或企业同意应聘证明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5.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6.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确认面试答题语种。面试答题语种一经确认,不可更改。
(五)面试(仅限附件1、附件2岗位应聘人员)
1.《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携带《面试通知书》及《面试通知书》要求的证件参加面试。对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蒙汉兼通”岗位面试试卷分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两部分,应聘“蒙汉兼通”岗位人员面试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蒙古文题”须使用蒙古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可用蒙古语作答,也可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面试当日,同一岗位面试人员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保留3位小数。
4.对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附件1、附件2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附件3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6.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及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1.附件1、附件2岗位。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按照上述办法,无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附件3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3.盟委组织部负责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应聘人员体检工作;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盟委组织部、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报名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辞职或以借调名义离开聘用单位,否则按违约处理。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疫情防控告知书》及有关要求,拟于10月初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请应聘人员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锡林郭勒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请应聘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其他环节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盟纪委监委派驻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对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三)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人员必须回避。
七、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报名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四)简章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0479—8223309(附件1岗位)
0479—8278199(附件2、附件3岗位)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479—8235702(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
0479—8109925
附件:
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组织部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