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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赤峰市事业单位补充招聘85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2-12-07 17:32      来源: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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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赤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招聘公告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编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119号)文件精神和2022年度赤峰市公开招聘工作实际,拟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赤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计划

赤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招聘85名在编工作人员。

二、补充招聘岗位

2022年度赤峰市市直事业单位和阿鲁科尔沁旗、克什克腾旗、红山区、元宝山区、林西县、巴林左旗6个旗县区公开招聘(5月21日笔试)中因未达到开考比例等原因未招聘满的岗位。详见《2022年度赤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补充招聘方式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119号)文件精神,开展“1+N”补充招聘,采取一次笔试成绩N次有效的方式,即在参加2022年度赤峰市市直和各旗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月21日笔试)考试且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40分)上的考生范围内,组织报名工作,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直接进入面试范围,优中选优,最大限度保证招聘计划使用。

本次补充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

四、补充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hifeng.gov.cn)“2022年赤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报名。报名请到相应报考岗位专栏填报报考信息(例如:报考赤峰市图书馆岗位1的考生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进行报名;报考克什克腾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1的考生到“克什克腾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进行报名,以此类推)。

开考比例为1:3。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报名,报名与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 面试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各旗县区和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开展资格审查工作。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范围,同一岗位按1:3比例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苏木乡镇卫生院应聘人员不足3人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选出现空缺的,可在报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用线上“云招聘”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和具体要求,请考生关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相关公告信息。

面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示。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1.体检。体检工作由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

因体检不合格空出的岗位可依次递补。

2.考察。考察工作由各旗县区和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考察期间,对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空出的岗位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可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本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期限为3-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新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5.对原有工作单位,尚在合同(聘用)期限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或因其他原因,不同意调档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补充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补充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及时发布。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时间、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相关公告,应聘人员应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并随时关注本次考试的疫情防控要求。

(四)其他未尽事宜,以《2022年度赤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及各旗县区简章为准。

六、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咨询电话

2022年12月8日开始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市人社局咨询电话:8331740,负责本公告的解释工作;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2022年度赤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招聘岗位计划表》,负责报名资格审查有关问题咨询;

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8332636,负责网报技术咨询。

本公告由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2年度赤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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