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少年宫第二批校园招聘2人公告
2023年呼伦贝尔市少年宫第二批校园招聘公告
呼伦贝尔市少年宫即将迁入新址,为确保新宫正常运转,进一步扩充教师队伍,满足我市少年儿童课后服务多样化需求,提高全市校外教育整体水平,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开展2023年校园招聘工作。
一、招聘计划及单位简介
(一)招聘单位简介。详见《呼伦贝尔市少年宫简介》(附件1)。
(二)招聘计划。本次招聘地点设在吉林艺术学院(朝阳区自由大路695号),岗位详见《2023年呼伦贝尔市少年宫第二批校园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2)。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精神病史,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5.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6.应聘人员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15日(不含)到2005年5月15日(含)期间出生。
7.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8.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聘用之日起1年内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聘用之日起1年内未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9.具有本次《职位表》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学习期间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处分并被记录在档案。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以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报考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聘用及管理
凡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四、招聘程序
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呼伦贝尔市少年宫公众号、校园招聘定点高校公开媒体平台发布《公告》《职位表》。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招聘地点设在吉林艺术学院,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如下:
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9:00 —12:00
地点:吉林艺术学院(朝阳区自由大路695号)音乐学院201室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及《职位表》相关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自高中起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证明人),否则不予审核通过。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及时告知未通过审查的理由;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本人作出补充或说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单》(若测试地点临时有变以电话通知内容为准,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2.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需准备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及成绩单;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证书复印件及原件。
(5)应聘人员提供学校出具的无违纪行为证明。
(三)专业测试
由呼伦贝尔市少年宫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纪检监督员全程监督并摄像。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专业测试通知单》。
应聘人员参加专业测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专业测试通知单,否则不准参加考试。专业测试中所需要的乐器、工具等均由呼伦贝尔市少年宫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供。
2.专业测试环节要求所有应聘人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专业测试备课时间30分钟,专业测试时间共计15分钟,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后公布。
专业测试成绩计算方法:将考官所打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所有分数的平均值。专业测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校园招聘计划内同一岗位专业测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另行加试确定。
专业测试结束后,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
(四)体检、考察
1.体检要求
体检在专业测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体检须在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上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2.考察要求
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方面情况。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上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五)公示与聘用
1.确定拟聘人员。根据应聘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呼伦贝尔市少年宫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2.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并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上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3.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未能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
(3)应聘人员在本次校园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入编制,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4)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5)在校园招聘所有环节中,所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4.拟聘用人员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呼伦贝尔市少年宫填写《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花名册》和《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5.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呼伦贝尔市少年宫依据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合同期一般不低于3年。
6.新聘用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六)试用期制度
实行试用期制度。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对新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试用期满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五、纪检和监督
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校园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校园招聘规定的将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其他
(一)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0-3579955、15848018498
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7837、0470-3579599
(二)2023年呼伦贝尔市少年宫校园招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呼伦贝尔市少年宫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