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2023年内蒙古呼伦贝尔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事业单位引进32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3-07-25 11:19 来源:呼伦贝尔人才网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2022年度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为切实加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以下简称莫旗)人才队伍建设,满足事业单位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根据《莫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莫旗2022年度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32人,具体详见《莫旗2022年度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目录)。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年龄为18周岁以上,即2005年7月31日(含)前出生;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7月31日(不含)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7月31日(不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50周岁,即1972年7月31日(不含)以后出生。
(三)学历(职称)条件
引进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专业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
2.我旗急需紧缺专业的“双一流”建设院校或学科,原“211”、“985”院校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专业为用人单位急需紧缺的,不接受以第二学位专业或辅修专业报考。
3.符合用人单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需求目录》。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应为2023年12月31日前,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要求一般应为报名开始日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莫旗内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不予引进的情形
在本次引才工作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引进,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在本次引才工作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为莫旗政府3号楼1楼大厅。
2.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按要求填写《莫旗2022年度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科毕业至今的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经历须填写上学的起止年月,所读院校、专业;工作经历须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工作岗位、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须填写起止年月并写明待业。简历填写不全的,不予审核通过。
3.报名人员须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评估认定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人员在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提交审查,审查通过后个人信息将无法修改。
5.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引才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引才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评估或引进资格的,责任自负。
6.报名人员不得选择引进后即构成《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2号)第四十九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
2.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提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引进公告和《岗位需求目录》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编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4)无不得引进情形承诺书(附件3)。
(三)评估认定
1.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人的岗位,视情况加试笔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环节。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不计入评估认定成绩。按照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人进入评估认定环节,同一岗位因末位加试成绩并列而超过3人的,全部进入评估认定环节。进入评估认定环节人选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本次引进人才工作评估认定不设开考比例。评估认定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评估认定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引进人才计划内同一岗位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另行加试确定。
3.按照每个岗位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4.评估认定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评估认定成绩现场评定和公布。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由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由个人承担。
2.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人员,取消引进资格。
3.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旗委组织部和旗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证据。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办理引进人才手续。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六)递补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对在成绩公布、体检考察环节以及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同一岗位评估认定成绩60分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拟引进人员公示期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试用期制度
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八)服务期制度
引进的人才3年内不得调离本单位,5年内不得调离莫旗。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四、纪律监督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资格审查将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将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其他
1.本次引进人才考试及评估不指定复习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详细、不真实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
3.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莫旗委组织部、莫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进人才政策咨询电话:(0470)4626202、4686188(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接受咨询)。此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70)12380-2-08、(0470)4686533。
附件:
中共莫旗委组织部 莫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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