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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市民政安康医院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1-25 10:56      来源:通辽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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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民政安康医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做好通辽市民政安康医院公开选聘工作,根据《通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和《通辽市民政安康医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通辽市民政安康医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以下简称“公开选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计划
 
  本次为通辽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通辽市民政安康医院选聘领导岗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通辽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通辽市民政安康医院公开选聘领导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要求以《公告》、《岗位表》和档案年龄为准。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岗位表》中对学历学位、专业有具体要求的,需按岗位要求报考。
 
  5.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2023年未考核的可由原单位出具说明,待考核完成后补交相关材料。
 
  6.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书记岗位要求具有西医三级医院主任医师资格;科主任工作经验10年以上;具有自治区评审的正高级职称(不含基层正高)或在管理岗正科级岗位满1年。院长岗位要求具有西医三甲医院主任医师资格;科主任(含副主任)工作经验5年以上;具有自治区评审的正高级职称(不含基层正高)或在管理岗正科级岗位满1年。副院长岗位要求具有西医三甲医院主任医师资格;科主任(含副主任)工作经验5年以上;具有自治区评审的正高级职称(不含基层正高)或在管理岗副科级岗位满1年。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年龄(1969年1月24日(含)以后)、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和各项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调动的以及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试用期、服务期、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7.报考后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及其他政策规定的情形。
 
  三、岗位选聘程序
 
  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现场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9日9:00-1月30日16:00。
 
  本次报名开考比例为1:2。报名截止后,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通辽市民政局官网上公布取消的岗位,已报名成功但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到通辽市民政局进行现场报名,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相关信息须与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信息一致);报名中涉及岗位类型、岗位等级、学历、学位、专业、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由通辽市民政局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每人限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
 
  (2)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
 
  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国外学历的报考者需提供教育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考者需持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进入公务员队伍或参公队伍的有关材料复印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或《引进人才登记备案表》、录用文件等进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5.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任免审核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复印件。
 
  6.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2023年未考核的可由原单位出具说明,待考核完成后补交相关材料。
 
  7.提供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相关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党支部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
 
  上述复印件须履行复印手续。
 
  (3)报考人员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报至通辽市民政局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开选聘公告,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签署承诺书。凡弄虚作假、明知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资格审核与报名一同进行。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要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护照或社保卡)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入体检。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人选(成绩并列的,另行组织面试并按成绩高低排序)。体检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由通辽市民政局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情况的,取消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
 
  2.考察。考察工作由通辽市民政局具体组织实施,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同一岗位的考察人选,应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一般由干部(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选聘岗位的相关业务人员组成。
 
  考察应当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质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事业单位。
 
  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进入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的有关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职务任免审批表等)、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由通辽市民政局党组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并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并进行体检考察。
 
  (四)公示、岗位试用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在通辽市民政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使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使用的,进入岗位试用期。
 
  2.办理相关手续。拟选聘人员由通辽市民政局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报市人社局备案,并书面呈送市委编委会后,由通辽市民政局到市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考察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选聘过程中工作人员和选聘人员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通辽市民政局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高度负责。不得另设其他附加条件,也不得随意放宽条件。
 
  (三)资格审查应贯穿于公开选聘的全过程。在选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应聘者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报考人员报名后不得随意放弃选聘资格,对随意放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记入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选聘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公开选聘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选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通辽市民政局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将在通辽市民政局官网公布。本公告由通辽市民政局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通辽市民政局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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