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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优秀村干部_社区工作者简章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5-13 12:01      来源:兴和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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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2024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优秀村干部、社区工作者简章
 
  按照《乌兰察布市旗县市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优秀嘎查村干部、社区工作者暂行办法》(乌组通字〔2022〕15号)、《关于<乌兰察布市旗县市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优秀嘎查村干部、社区工作者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乌组函字〔2024〕31号)要求,根据《兴和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优秀村干部、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拟在全县范围内实行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优秀村干部、社区工作者,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本次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10名,岗位定向招聘优秀村干部和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兴和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优秀村干部、社区工作者岗位需求表》)
 
  (二)“村干部”是指在兴和县范围内村党组织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村“两委”成员)。
 
  “社区工作者”是指在兴和县范围内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主要包括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的专职人员(以下简称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善于处理复杂矛盾问题,热爱农村工作或社区工作,有奉献精神。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5月10日(不含)之后出生。2024年5月10日(不含)之前在兴和县任村(社区)“两委”成员满3年,且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1年的现任党组织书记(不含村、社区党组织下设的党支部书记),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8年5月10日(不含)之后出生。
 
  6.现任的兴和县村“两委”成员、社区“两委”成员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且任职年限累计满3年(即截止2024年5月10日任职年限累计满3年)。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8.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等情况,受处分处理且仍在处分期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编制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
 
  1.简章发布及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0日11:00至2024年5月19日18:00。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直接登录网址(http://nmdsjy.pinge360.com/exam/1308)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登记表。
 
  3.应聘人员须用本人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本次招聘设置岗位为兴和县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岗位(具体见附件)。每位应聘人员请认真阅读《简章》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符合要求才能报考。
 
  5.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
 
  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应聘人员要认真填写本人本次招聘“报考学历”,资格审查将按照本人所填信息进行审查。
 
  6.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不提交审核不进入审核流程),提交后将无法修改信息。
 
  7.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因报名后期过度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并随时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审核状态情况。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11日9:00至2024年5月20日18:00。
 
  3.资格初审方式: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个人信息及上传的材料提出审核意见。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简要说明理由。
 
  4.报名结果的确认。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结果通过的,即为报名成功。
 
  5.报名成功的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00至5月25日24:00。
 
  四、笔试
 
  (一)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将取消招聘岗位。
 
  (二)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以闭卷形式进行,采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每科满分为1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60分钟。
 
  (三)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兴和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如笔试成绩最后一名产生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五、资格复审
 
  (一)提供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所在乡镇党委出具的任职满3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所在乡镇党委出具任村(社区)“两委”成员满3年,且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1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所在乡镇党委出具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复审方式
 
  各乡镇党委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任职年限、奖惩等资格条件审查后,填写《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情况汇总表》,并统一将报考者相关材料报至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党政前楼304室)进行二次审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征求纪委监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信访局等部门意见。审查符合条件后在兴和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时候发现与报名资格不符,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面试
 
  (一)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兴和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面试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三)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试总成绩
 
  (一)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兴和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时间在发布考试总成绩之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规划、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兴和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为准,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实施。主要了解拟聘用人选的政治表现、资格条件、工作业绩、能力素质、奖励处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对照《招聘简章》要求的资格条件,严格审核考察对象提供的相关材料;认真核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审核档案材料相关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了解考察对象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九、公示和聘用
 
  (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将拟聘用人选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并在兴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十、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本人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兴和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予关注。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要保持报名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对需要通知的个人事项,将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所留电话号码进行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审查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监督电话:0474—7212961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3122587
 
  开通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兴和县2024年事业单位专项
 
  招聘优秀村干部、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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