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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医科大学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留校工作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8-09 14:12      来源: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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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医科大学2024年度公开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留校工作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关于探索选拔自治区优秀应届毕业生留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内蒙古医科大学2024年度公开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留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医科大学成立于1956年,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是一所以医学为主,集理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于一体的多科性医科大学,是新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医学院校之一。
 
  二、选拔计划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内蒙古医科大学(校本部)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人。具体详见《内蒙古医科大学2024年度公开选拔优秀高校毕业生留校工作岗位信息表》(详情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选拔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2024年国内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层次的应届毕业生;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
 
  7.岗位所需学历教育期间综合评价在所学专业前20%;
 
  8.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及其他条件。
 
  (二)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在岗位所需学历教育阶段取得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包括省级励志奖学金);
 
  2.获得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含提名、入围奖)或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或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3.获得省级以上高校技能(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大赛金(前5名)、银(前3名)、铜奖(第1名);
 
  4.原获得全区高校“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之一。
 
  (三)学历学位要求
 
  所有岗位须取得所有国内学历教育阶段学历学位证(本科/学士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含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选拔: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选拔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拔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审核与交费、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https://www.nmgmsz.com/。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8月23日12:00;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17: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5.应聘人员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6.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7.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核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8.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9.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0.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有关事宜。
 
  1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选拔公告和岗位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二)资格审核与交费
 
  1.资格审核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内蒙古医科大学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内蒙古医科大学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3.《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内蒙古医科大学负责解释。
 
  4.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报名网站及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官网。
 
  5.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以及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交考务费。
 
  (三)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工作由内蒙古医科大学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内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报名网站及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官网。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持准考证及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保卡等有效证件,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至少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应聘人员面试时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选择面试作答语言,一经选择不得修改),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
 
  5.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及以上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6.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报名网站及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官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报名网站及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官网上公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1.体检
 
  (1)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选拔者需要复检的,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选拔者进行复检。
 
  (3)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
 
  (1)考察工作由学校各招聘单位(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师德师风、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按要求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报名网站及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选拔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其他要求
 
  1.在公开选拔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2.本次选拔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1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选拔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本次公开选拔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选拔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选拔考试无关。
 
  5.本次公开选拔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报名网站及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官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五、咨询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0471-6653264
 
  (二)报名咨询电话:0471-6653056(内蒙古医科大学)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三)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471-3690362
 
  本公告由内蒙古医科大学负责解释。
 
 
  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