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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内蒙古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高层次教师65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9-29 14:50      来源:赤峰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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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度通过“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学校教师需求,决定开展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度通过“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计划
 
  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此次通过“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教师65名,其中,赤峰二中23名,赤峰蒙古族中学15名,赤峰二中国际实验学校24名,赤峰蒙古族实验小学1名,赤峰特殊教育学校2名。具体引进岗位详见《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度“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
 
  2.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优秀素质和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7日以后出生);赤峰市外在编人员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27日以后出生)。
 
  4.2025年8月31日前应聘人员应取得相应种类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上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一致,否则不予引进。
 
  5.应具备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应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教师岗应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表》(附件1),且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一致。2025年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
 
  8.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不含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赤峰市行政区域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近5年内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8.赤峰市外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引进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10.在近三年赤峰市人才引进过程中被列入拟引进对象后主动放弃的人员(以拟录取公告为准)。
 
  11.存在违反中小学教职工准入资格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不予引进的情形
 
  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公示时间为准);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9月27日,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峰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公布引进人才的岗位信息等事宜。
 
  (二)网上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凡符合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人员均可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须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于2024年10月12日24时前,将《报名登记表》与要求的报名材料打包一并发送至报考岗位对应的引才单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岗位表》)。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或扫描件、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普通话等级证书扫描件、其他岗位要求的材料扫描件等。
 
  注:2025年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时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人员,可暂不提交。
 
  (三)资格审查
 
  报名材料由引才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束后,统一向考生反馈审核情况。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人员全部进入综合测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引进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引进条件、违反引进程序要求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10月中下旬进行,相关要求将在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的《综合测试须知》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复审或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得进入综合测试环节。请入围人员做好准备工作并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1.综合测试环节不设开考比例。对资格初审符合人员超出引进岗位计划6:1比例的,对其开展能力测试认定,通过结构化面试、答辩等方式进行筛选,按照进入能力测试认定人数与岗位计划数6∶1比例,根据筛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综合测试人员。同一岗位引进计划内最后一名筛选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不足6:1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综合测试环节。
 
  能力测试筛选成绩不计入综合测试成绩。
 
  2.所有引进岗位均需要参加综合测试环节。综合测试工作由赤峰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综合测试采取试讲(模拟课堂)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综合测试过程中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面试。综合测试顺序抽签确定。综合测试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相关信息。综合测试过程中全程录像。
 
  综合测试评委由5至7位专家组成,评委打分保留两位小数,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余有效分数的平均分为总成绩。如拟进入体检、综合考察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综合测评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高者优先,再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拟进入体检、综合考察人员。综合测试总分值为100分,综合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可进入后续环节。因报考人数较少未完成的岗位计划数,经人才引进工作组研究后,视情况调剂到其他岗位使用。
 
  (五)成绩评定及确定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人员
 
  按进入综合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排列,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人员。
 
  (六)体检和综合考察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自治区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由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如需要进行复检的,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此次引进资格。
 
  引才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岗位条件对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资格条件及人事档案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确定拟引进人员
 
  引才单位党组织结合综合测试成绩,综合分析被考察人员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由引才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初步拟引进人员并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
 
  (八)公示
 
  对拟引进人员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峰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引进手续。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期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人事编制手续。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和最低服务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在体检、考察环节主动放弃者,或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经查实应该取消引进资格者,不予聘用。由此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进入综合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递补1次。
 
  此次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内违约辞职或调动到赤峰市外的引进人员将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四、纪律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
 
  人才引进工作期间,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四)建立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1.为强化报名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名人员在报名前须签订《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名人员诚信档案。
 
  2.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资格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引进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将全程设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一)咨询电话
 
  赤峰二中:薛老师 13019591088 王老师 18047616860
 
  赤峰蒙古族中学:朝木老师 13947679972
 
  赤峰二中国际实验学校:于老师 13948633517
 
  王老师 19904769816
 
  赤峰蒙古族实验小学:高老师 13190919889
 
  赤峰特殊教育学校:聂老师 13948866664
 
  徐老师 13847661157
 
  (二)监督电话
 
  赤峰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476-8362124
 
  报考人员需咨询的,请于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拨打相关电话。
 
  在引才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才工作的,由本人负责。
 
  本次引才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公示均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其他未尽事宜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赤峰市教育局。
 
 
 
 
 
  赤峰市教育局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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