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宁夏银川市招录选调生资格初审公告
银川市关于2019年统一招录选调生资格初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按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通知,2019年宁夏统一招录选调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现将资格初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初审的时间程序
2019年1月25日和2月27日,由考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愿选择上述规定时间的任意一天,按照以下2个步骤进行:
初审。报考银川市职位并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请在1月25日或2月27日带齐相关资料到银川市行政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人民广场北侧)11楼大会议室进行资格初审。具体时间:9:00-12:00 13:00-18:00。
终审。资格初审合格考生的复审资料1月26日、2月28日由银川市委组织部统一交至终审地点,由资格复审小组进行终审。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主要复查审核拟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本人准考证、身份证;
(二)学生证或其他可证明其所学专业材料(如学信网在线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
(三)经院(系)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的《201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统一招录选调生报名登记表》;
(四)在校期间成绩单;
(五)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及个人签字的承诺书(如不能提供学校证明,则只提交个人签字的承诺书);
(六)职位资格条件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由本人所在院(系)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如因学校放假暂时不能提供的,则留存个人签字的承诺书,后期将证明材料原件邮寄至指定地点);
(七)报考法官助理职位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和职位要求的相应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通过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尚未取得证书者,需提供客观题、主观题成绩单及个人签字的承诺书;
(八)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审核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三、有关要求
1、除提供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外,进入复审考生需下载打印《201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统一招录选调生资格复审人员提供材料清单》(附件1)和《如期毕业承诺书》(附件2),按照内容填写完毕后,本人手写签字并按手印,与其他资料一并提供。
2、允许考生到银川市行政中心11楼初审指定会议室提交资格复审资料,也允许考生委托他人递交材料。如委托他人提交材料,需出具委托递交材料的委托书。如考生本人无法提供本人签字的《如期毕业承诺书》,要在委托说明里注明:“本人委托XXX(姓名,身份证号)在《如期毕业承诺书》签字,其签字本人认可并有效”字样。
3、进入银川市选调生资格复审人员,以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人员名单为准,请及时登记查询。
联系电话:0951-6888422
附件1:201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统一招录选调生资格复审人员提供材料清单.xls
中共银川市委组织部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