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分局招聘辅警30人公告
宁夏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分局招聘公安辅警公告
根据《宁夏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银川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银川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为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的作用,经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分局研究,现决定公开招聘30名公安辅警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招录30名公安辅警,男性,年龄18-30周岁以内(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日)。
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公安辅警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业务素质、服务意识及奉献意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左右矫正视力5.0以上;
5、身高1.70米及以上,不得有纹身、不得有U型腿;
6、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警校毕业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9年3月18日至3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受理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分局受案大厅
联系人:王加林 刘璇
联系电话:0951-6899123 15009680311 18995150924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并附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考察(无违法犯罪前科)证明1份。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须提供本人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报名须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银川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招聘辅警报名表》。凡本人未如实填写的,无论在招聘工作的哪个环节,一经发现,一律视为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参加体能测试必须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
体能测试内容: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具体内容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
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照参加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确定笔试人员,身体有隐性疾病的不可参加体能测试,如隐瞒病情参加测试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三)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必须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
3、面试时限每人不得超过15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
4、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2、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六)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收费标准按照规定收取体检费。
2、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要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因体检结果不符合聘用条件产生的空额,从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将按规定进行体检。
四、公示及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结合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和政审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平安兴庆”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对无异议的人员办理拟聘用相关手续,填写《银川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聘用人员政审表》。
2、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试用单位考核合格的,由劳务派遣机构予以正式聘用并派遣至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拟聘用人员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享受规定的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或其他不适应工作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由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退回派遣机构。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3、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取消资格产生的空额,从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程序补聘。
4、工资待遇按照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现行辅警经费标准执行,具体测算标准由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提供。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由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兴庆区人社局委托银川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考试成绩只在本次招聘期内有效。
4、本公告由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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