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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2019年宁夏三支一扶计划工作通知

http://www.chinagwy.org       2019-06-01 09:25      来源: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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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 2019 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委《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办公厅等九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0号)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我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募数额


  2019年自治区共招募3000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含中央分配和资助名额1600名)到基层服务。其中,支教460名,支农907名,水利服务90名,支医246名,扶贫1297名。服务期限为2年。招募工作按照公开计划、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组织派遣的方式进行。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2019年区外宁夏籍普通高校、宁夏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类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支教毕业生必须持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支医毕业生必须是医学类相关专业毕业生。


  三、信息发布和录用派造


  (一)信息发布。6月中旬,发布2019年“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同时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招募公告。


  (二)报名考试。6月下旬,报考者在规定期限内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报名。经报考所在地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网上资格初审合格后,在线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参加考试。残疾人家庭、低保家庭笔试成绩加5分。考试内容为高校毕业生应掌握的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时间为7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招募公告为准)。试卷命题、阅卷和考场编排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安排,具体考务工作由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组织。


  (三)审查确认。8月上旬,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按照下达所属市、县(区)项目名额,按照考试分数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合格后,由各地级市统一组织体检,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承诺书》(一式两份)。体检合格者,由各地级市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后,上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四)岗前培训。8月中下旬,各地级市对所辖县市区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进行5天岗前脱产培训,培训方案于培训前1个月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后备案。


  (五)派遣上岗。8月下旬,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会同业务部门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签订《宁夏“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一式四份,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备案),9月1日前正式到岗服务。若有不到岗服务造成缺额的,原则上不予补录,确需补录的,应在9月13日前完成补录工作。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将本地上岗及补录情况(电子文档需用Excel表格)汇总后,于9月18日前统一上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并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向社会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计划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对“三支一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部门之间要积极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充实基层干部人才队伍,深入推进计划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提高补贴标准,完善保障机制。我区“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大学生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新聘用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发放。“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按规定参加服务地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包括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由2000元调整为3000元(2018年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予以补差)。有条件的地方可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进一步完善服务保障机制,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在公共预算中安排.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三支一扶”人员社会保险代扣代缴工作原则上由服务单位负责,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宁东管委会进行审核、拨付。


  (三)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安全防范。各地要指导和督促服务单位严管厚爱“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做好“传帮带”,加强政治引领和约束监督,严格按招募岗位安排使用“三支一扶”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外单位借用。要指导和协调服务单位结合实际安排好“三支一扶”人员食宿、交通、休假等基本工作生活条件,思想上加强沟通,生活上加强关心,工作上加强指导,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三支一扶”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四)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培养使用。从2019年起,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自治区“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附件2)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计划,多层次开展岗前在岗和离岗前培训,科学制定培训方案,精心设计培训课程,创新完善培训方式,周密组织培训班次,帮助“三支一扶”人员尽快转变角色,提高基层服务能力,促进期满就业。各级项目主管部门要将“三支一扶”人员纳入行业人才培训对象范围,适时组织开展相关专业技术和技能培训。要积极推选“三支一扶”人员兼任基层服务单位团委副书记、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等。鼓励有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积极参与支持开展网络扶贫工作,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提供必要的信息技术支持。


  (五)加强信息管理,强化考核评价。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经过改版拟于今年上线运行,各地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及时做好信息采集、数据更新、期满跟踪等工作,切实提高数据质量。各地要会同服务单位及项目主管部门做好“三支一扶”人员年度、期满考核工作,于8月30日前上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依据考核结果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人员享受相关政策扶持的重要凭证。


  (六)强化期满服务,畅通就业创业渠道。各地要积极为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提供就业创业相关服务,促进期满人员有序流动、多渠道发展,提高期满人员就业率。做好机关事业单位面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的定向招录、专项招聘工作,通过举办专场招聘活动等方式向各类用人单位积极推送“三支一扶”人员,扶持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创新创业,落实考研加分等政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2年内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毕业生服务期满优惠政策参照2016年办法执行。


  (七)开展主题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注重开展“三支一扶”人员思想教育,通过组织培训、演讲、征文比赛、论坛等活动,大力弘扬以“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全心全意的服务态度、甘于奉献的精神追求、锐意进取的创新激情”为主要内容的“三支一扶”精神。持续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深入宣传“三支一扶”人员优秀典型的先进事迹,提升“三支一扶”计划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将选树一批最美基层大学生,适时参加全国最美基层大学生主题宣讲活动,展示新时代大学生投身基层、勇于实践的新作为新风貌。各地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上报简报信息,促进交流借鉴。


  (八)落实经费保障,规范管理使用。“三支一扶”计划所蒂经费由中央、自治区和市、县(区)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范围包括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安家费、培训费、录用前体检费以及工作经费,其中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慰问及招募考试等管理工作,年人均支出不得超过300元,由服务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据实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各地要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宁财社发[2016]1165号)要求,确保“三支一扶”专项补助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联系人:张琳娜 高源


  联系电话:0951- -5041363 5035292(兼传真)


  电子邮箱:nxrlzy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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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招募分配表


  2.自治区“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


  3.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承诺书


  4.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