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宁夏贺兰县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关于2019年贺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2019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现已公布。根据招聘工作流程,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贺兰县事业单位拟进入面试的应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为确保资格复审工作公平、公正,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审时间地点
1.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于7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在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四楼411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
2.医疗卫生类(E类)于7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在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四楼411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
二、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由招聘单位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场验证拟进入面试的应考人员报名资格证件原件(包括职位要求的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并收取相应复印件。具体为:
1.准考证。本人准考证与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基本信息须一致。
2.考生户口。具体要求: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9年4月4日之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以下六类人员中不受区(县)常住户口限制:
一是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
二是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三是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记载本人户口迁移信息的原户口簿,或提供户口迁移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原宁夏户籍的证明);
四是招聘岗位一栏表中注明面向全国招聘的。审核资料:户口簿,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支一扶”大学生有关证明,宁夏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区外普通高等学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有关学籍证明;
五是父母或配偶于公告发布之日前(含当日)取得宁夏户籍的人员(父母含岳父母、公婆,本人与配偶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进行婚姻登记);
六是区(县)内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配偶(高层次人才与配偶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进行婚姻登记)。
4.年龄。具体要求:年龄在35周岁(1983年4月4日以后出生)以下、或40周岁(1978年4月4日以后出生)以下,以此类推。具体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5.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要求:详见职位相应要求。审核资料:毕业证、学位证(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属于相同专业但名称不同的,需提供本人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或课程成绩单、毕业论文等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其他从业和资格证书。
6.加分因素
申请享受优惠政策加分的报考者须提供以下相关审核材料:
(1)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2)烈士的配偶或子女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革命烈士证明》和能够证明与烈士关系的材料;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须提供县(市)区及以上党委、政府或自治区有关部门提供的“因公牺牲人员证明”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
(3)报考“三项目”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人员及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关材料:
“三支一扶”大学生: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服务单位关于本人身份、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合格证。
“西部计划志愿者”: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自治区项目的“志愿者”凭自治区团委出具的证明)、服务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的证明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合格证。
大学生村官: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服务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关于本人身份、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合格证。
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役相关证件或证明。
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凡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凡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招聘单位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审核拟进入面试考生是否为在编工作人员或为公告发布之日后辞职、辞退、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请考生如实告之,积极配合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在线查询验证;对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或相关部门、院校核实查证。请考生提前准备,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应验证报告或证明。
3.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所在院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一致;《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一致的,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请考生如实填写,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6.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拟进入面试考生须填写《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表见附件一)
咨询电话:0951-8067978
联系人:白云迪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