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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宁夏原州区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07-03 16:38      来源: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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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原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原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从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所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经资格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并由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材料送审时间和地点

复审时间及地点

复审岗位名称及岗位代码

7.2-7.3(星期二、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原州区人社局4楼416会议室

原州区头营农业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050006)

原州区黄铎堡农业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050007)原州区炭山农业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050008)

原州区寨科农业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050009)

原州区寨科农业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050010)

原州区三营农业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050011)

原州区寨科畜牧兽医工作站专业技术岗位(050012)原州区三营镇中心卫生院临床医学(050013)

原州区张易镇中心卫生院临床医学(050014)

原州区张易镇中心卫生院医学检验(050015)

原州区黄铎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050016)

原州区开城镇卫生院临床医学(050017)

原州区官厅镇卫生院临床医学(050018)

原州区中河乡卫生院临床医学(050019)

7.3-7.4(星期三、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原州区人社局四楼416会议室

原州区彭堡林业站专业技术岗位1(050001)

原州区彭堡林业站专业技术岗位2(050002)

原州区彭堡林业站专业技术岗位3(050003)

原州区三营林业站专业技术岗位(050004)

原州区河川林业站专业技术岗位(050005)

原州区三营水利工作站专业技术岗位(050020)

原州区中河乡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管理岗位(050021)

原州区三营镇科教文卫服务中心管理岗位(050022)

原州区寨科乡民生服务中心管理岗位(050023)      原州区张易镇民生服务中心管理岗位(050024)

原州区头营镇民生服务中心管理岗位(050025)      原州区开城镇民生服务中心管理岗位(050026)

原州区炭山乡民生服务中心管理岗位(050027)    原州区河川乡民生服务中心管理岗位(050028)


  三、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符合笔试加分条件。具体为:


  1.身份证、准考证。


  2.户口本。


  3.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在线学历验证报告。请考生提前准备,积极配合。


  4.报考“三项目”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人员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关材料:


  “三支一扶”大学生,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和服务地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教育局、卫生局、农牧局、扶贫办)关于本人身份、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


  “西部计划志愿者”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自治区项目的“志愿者”凭自治区团委出具的证明)、服务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的证明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合格证。


  “大学生村官”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服务地区(市)县党委组织部关于本人身份、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合格证。


  5.“退役士官士兵”需提供相关退伍证、所属区(市、县)人民武装部出具的参军入伍证明等。


  6.烈士的配偶或子女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革命烈士证明》和能够证明与烈士关系的材料;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须提供(市)区及以上党委、政府或自治区有关部门提供的“因公牺牲人员证明”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凡弄虚作假的,取消复审资格。


  三、注意事项


  1.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所在院校签章的相关证明,相关证明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一致;相关证明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一致的,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请考生如实填写,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复审时,若考生自行放弃,需提供纸质放弃声明,亲笔签名,原件或传真给审核人员留存,以备之后所需。


  3.考生在资格复审结束时(7月5日18:00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试资格。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及之后各环节的公示在原州区政务网站上发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请考生随时关注该网站并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为便于联系管理,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各位考生在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后应积极配合,及时回复。并请考生随时关注原州区政府网站。


  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者,取消该考生的面试资格。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资格复审期间提出书面申诉。


  咨询电话:0954-2667680


  固原市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