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夏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基本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教育部国民教育序列内院校及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院校毕业;
3.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及技能条件;
4.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5.具有适应岗位必要的身体条件,不得隐瞒身体状况。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国家规定已招聘的特殊岗位、未完成学业、现役军人、定向生等不允许报考;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社区卫生服务站全科医师1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全科医师证,中医执业医师和有社区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报名方式
带个人简历,医师资格证、全科医师证原件复印件到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报名。报名日期为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
五、考试录取方式
根据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数量,采取面试或考察录用方式进行。具体形式及时间另行通知(以医院网上公告为准)。
六、体检
按照面试人数(考察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到医院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承担。由于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是否递补,由医院会议研究决定。
七、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外调政审、档案审查等考察工作,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是否递补,由医院会议研究决定。
八、公示与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提交医院会议研究,确定拟公示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医院规定和相关法定程序,办理劳动合同。
九、待遇
入职前,进行薪酬、福利等意向沟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按规定纳入从业资格、职称评聘、教育培训等管理。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
十、注意事项
(一)每位应聘者务必如实提供报名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关键信息有隐瞒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
(二)必须填写准确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事项,如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均在医院网站公示,各位应聘者及时在网上查询。
(四)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医院研究决定。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有变动或调整,以网站公开招聘补充公告为准。
(五)地址及联系电话:(工作日时间8:30-17:00)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713号
电话:0951—2031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