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市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银川市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根据银川市消防救援工作的需要,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区自主招聘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岗位以消防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为主,主要从事一线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等工作,共招收专职消防员60名。
消防文员主要从事办公文秘、新闻编辑、财务审计等工作,共招收消防文员20名。具体岗位数量及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2、热爱消防事业,有吃苦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灾工作。
3、能适应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
4、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体能测试项目全部合格。
5、男性,宁夏户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5厘米以上,年龄18至26周岁(出生日期在1993年12月1日至2002年12月1日之间),特殊人员(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持有驾驶证A照、B照的驾驶员;体育类、艺术类等其他特长生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可适当放宽,身心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由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未满服役年限,提前退出现役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二)消防文员招聘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2、热爱消防事业,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能够服从组织工作分配,保守工作秘密,有团结协作精神;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基础、口头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4、年龄在24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6年1月1日至1997年1月1日期间出生),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无传染性疾病;
5、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由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0日至2月8日。
2、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和粘贴近期一寸白底彩色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878821051@qq.com。咨询电话:18995029176。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体能测试
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15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
消防文员体能测试项目:800米跑、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不计入考试的总成绩,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
(三)笔试
1、笔试内容:消防知识、法律常识、职业道德、公文与写作、文史知识、科技常识、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分值为100分。
2、笔试地点和时间:具体考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参加笔试须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笔试加分
专职消防员,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加3分,二等功及以上加5分;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的加3分;驾驶员具有驾驶证A照、B照的加3分;体育类、艺术类特长生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加3分;有技术专长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加3分;具备两项及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最高加5分,不重复加分。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学历证书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各一份(A4纸大小,原件核实后退回),凡不具备应聘条件或具有不予应聘情形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各招聘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面试
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和人际沟通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结束后,若出现岗位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
体检在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消防文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八)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九)公示录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被聘用人员与消防支队委派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三年)。
四、工资待遇
(一)专职消防员工资参照消防救援队伍预备消防士的工资标准(含社会保险)予以保障,并依据用人单位绩效考核标准和岗位等级条件浮动。
(二)消防文员工资参照参照当地机关事业性单位岗位人员工资标准进行发放,由单位缴纳国家法定各项社会保险,并依据用人单位绩效考核标准和岗位等级条件浮动。
(三)为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为专职消防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工资、社会保险及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消防业务费等具体保障内容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五、合同解除
用人单位负责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提出解聘意见,经合同签订方审查,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管理使用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队列条令》和《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文员管理规定(试行)》、《银川市公安消防支队专职消防队员轮班执勤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对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进行管理。
(二)专职消防员实行军事化管理和特殊工时制,24小时值班,每月轮休8天。累计工作满1年以上的专职消防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公休假。
(三)消防文员参照国家机关实行8小时上班制,周末节假日正常休息,如有特殊任务另行安排。
(四)专职消防员上岗前由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集中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上岗,并在全市区范围内统一分配。
(五)专职消防员在服务期间,市消防救援支队可根据各消防站执勤力量需求进行岗位调整。
七、其它事项
(一)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考试成绩只在本次招聘期内有效。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最终解释。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1月19日
附件1
消防文员招录岗位及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