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夏公务员考试笔试违纪违规考生处理公告
关于2021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违纪违规考生处理的公告
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相关规定,经自治区统一考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21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中发现的20名违纪违规考生作出如下处理: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3人,给予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给予2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考生准考证号:1010122014828、1020122083404
(二)给予1人《申论》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考生准考证号:1020123140121
二、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的1人,给予《申论》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考生准考证号:1030122094207
三、使用禁止自带的具有计算功能电子设备的2人,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考生准考证号:1010121044716、1030123162127
四、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14人,给予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给予13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考生准考证号:1020121083206、1010121023807、1010122040117、1010122040605、1010122040623、1010123073810、1010105030215、1010105061222、1010123053312、1030121072418、1030121072419、1030223044422、1030223044423
(二)给予1人《申论》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考生准考证号:2010123011109
自治区公务员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