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宁县城乡社区基层服务专项计划招募公告
中宁县“城乡社区”基层服务专项计划招募公告
为扩宽大学毕业生就业渠道,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根据民政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3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民政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实施“学前教师”“城乡社区”“乡村医生”“司法协理”等基层服务专项计划的通知》(宁教学〔2022〕127号)工作安排,现就2022年中宁县关于“城乡社区”基层服务专项计划招募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择优录用。
二、招募对象
2022届宁夏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区外普通高校宁夏籍毕业生。
三、招募数量
本次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工作人员16名。
四、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和社区工作。
3.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包括2022年区内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应届毕业生)。
4.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存在涉黑、涉恶、涉毒、涉赌、涉黄等情形受过行政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和组织处理影响使用的。
4.因个人原因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5.其他不宜担任社区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招募方式
(一)招募对象从2022年“三支一扶”招募落选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意愿、招募条件和“三支一扶”笔试成绩择优录取。报考者在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三支一扶”笔试成绩后,落选的“三支一扶”考生可到中宁县民政局报名到城乡社区就业。
(二)按照“三支一扶”招募落选考生的意愿、招募条件和笔试成绩录取后仍有空缺岗位的,从符合招募条件的其他高校毕业生中招募。其他高校毕业生报名人数未超过空缺岗位数时,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空缺岗位数、且报名人数和空缺岗位数比例小于等于5:1时,由中宁县公开招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面试方式确定招募人选;当报名人数与空缺岗位数比例大于5:1时,由中宁县公开招募工作领导小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招募人选。
六、招募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中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nzf.gov.cn/)发布招募公告。
(二)组织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15日(6天)
上午9:00-11:30 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中宁县民政局一楼
4.携带材料:报名者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科学历不提供)、高等教育学信网上查询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三支一扶”成绩单原件、《中宁县“城乡社区”基层服务专项计划报名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除现场报名提交材料外,报名者还需填写报名表,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报名邮箱:2171198015@qq.com,主题命名为“姓名+联系电话”。
6.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引发的各类后果由本人负责,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责任。
7.报名人员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超过规定时间报名的不予认可。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将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并贯穿此次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时取消报名资格。
(四)组织面试
8月19日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统一组织谈话后,最终决定录用人员名单。
(五)体检
1.统一组织谈话合格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工作由由中宁县“城乡社区”基层服务专项计划公开招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于8月24日前完成。
3.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4.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中宁县“城乡社区”基层服务专项计划公开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进行复检。对在体检和复检中不严格执行体检标准甚至弄虚作假者,将严肃查处并取消报考资格。
5.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名额按照报名者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递补。
6.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受检人承担。申请复检的报名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六)公布结果
根据考试成绩、资格复审、体检结果确定拟招募人员,报中宁县“城乡社区”基层服务专项计划公开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拟招募人员名单在2022年8月26日前通过中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布招募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招募人选资格,并从综合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公示期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派遣上岗
拟招募人员将于8月31日前派遣到岗。
七、政策保障
(一)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服务期为两年,服务期内的“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允许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研究生等各类公开招考、招聘。
(二)“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按其到基层服务年限计算工龄(以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期限为依据)。
(三)“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自主就业的,可享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就业服务;就业困难的,可享受“一对一”就业帮扶;有创业意愿的纳入创业引领行动,享受创业培训、孵化等服务,鼓励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
(四)“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服务期间以每人每年4.5万元标准给予补贴(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
八、其他内容
(一)与此次招募相关的信息将在中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中宁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请广大报考者及时关注发布信息。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联系方式变化或电话不畅通造成延误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招募工作将按照国家、自治区、中卫市和中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报名者应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前出示行程码和健康码。
(三)对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为方便接受社会监督,设立公开举报电话0955-5032075(中宁县民政局)。
(四)凡涉及本次公开招募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宁县“城乡社区”基层服务专项计划公开招募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中宁县民政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