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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夏固原市彭阳县职业技术学校自主招聘专业教师10人方案

http://www.chinagwy.org       2023-08-11 16:54      来源:彭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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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自主招聘专业教师方案

 

为解决彭阳县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短缺问题,根据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共彭阳县委《关于加快人才工作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彭党发〔2017〕46号)精神,经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自主招聘编制外专业教师10名。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进行,特制定此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后出生),年龄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6.符合《2023年彭阳县职业技术学校自主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见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现役军人;

7.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8.宁夏回族自治区内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7个岗位,10人(合同制,无编制),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2023年彭阳县职业技术学校学自主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

四、招聘方式

本次自主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2日8:30至2023年8月18日18:00,须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将《彭阳县职业技术学校自主招聘报名表》(附件)Word电子版、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扫描件、教师资格证扫描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等PDF版等发送至学校办公室电子邮箱  pyxzyzx@126.com(以“姓名+岗位名称”命名发送)。

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0954-7012876

(三)资格初审

彭阳县职业技术学校将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一般在报名结束后3个日内审核完毕,并通过电子邮箱通知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1.笔试科目类别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总分100分,时长120分钟,笔试内容为报考招聘岗位的相关专业能力测试及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占70%,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占30%。

凡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参加笔试。

2.笔试地点:彭阳县职业技术学校

3.笔试时间:2023年8月26日上午9时—11时

4.参加笔试人员持准考证(8月25日下午在彭阳县职业技术学校领取准考证)、身份证于26日上午8时30分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应聘者需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5.笔试成绩在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6.按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彭阳县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2.参加资格复审者须提交以下资料:《彭阳县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学位证书查询结果等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前复审。组织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得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彭阳县政府网站上公布。

(六)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员。面试按招聘各专业岗位特点采取模拟教学和实践操作方式进行;内容为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面试总分为100分,模拟教学和实践操作各占50%。面试人员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到备考室备课20分钟后,进入考场进行试讲,试讲时间20分钟,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

2.面试提前一周在彭阳县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告,并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3.面试成绩在彭阳县政府网站上公布。

(七)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

1.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县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实施。

2.体检标准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3.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检。对在体检和复检中弄虚作假,不严格执行体检标准者将严肃查处。

4.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应聘资格的,从参加测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6.体检具体事宜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九)公示。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彭阳县政府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并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聘用程序。

(十)聘用。经对拟聘用人员考察合格后,确定的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一年期内,若有解聘或离岗者,依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录。

六、工资待遇

招聘的编制外专业教师聘用期间纳入学校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工资待遇由同级财政按人均每年7万元标准包干,其中年工资的80%除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平均按月发放,年工资的2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相关规定考核年末一次性发放。

七、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彭阳县职业技术学校自主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三)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监督举报电话:

0954-7012521(县教育体育局)

0954-7012876(县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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