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地招考  >> 宁夏   
宁夏

2024年宁夏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6-14 11:53      来源: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
【字体: 】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补充备案制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规定,现就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详见下方附件)
 
  招聘公告在银川市卫健委官网(http://wjw.yinchuan.gov.cn )、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宁夏人才服务招考报名平台(https://ycrcfw.zhaopin.com/zk/)、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yc1yy.com/)及银川市中医医院微信订阅号、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公众号公开发布。银川市卫健委官网、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宁夏人才服务招考报名平台及以上各招聘单位网络发布平台设定为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发布的指定网站,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等具体信息将陆续通过指定网站进行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了解有关信息。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银川市公立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7.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8.现役军人;
 
  9.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
 
  1.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
 
  2.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
 
  3.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93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
 
  具体年龄以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应聘者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0日(星期四)9:00至6月25日(星期二)9: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6月25日9:0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
 
  (二)报名程序
 
  1.熟悉招聘政策。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计划一览表等,了解熟悉本次自主公开招聘政策及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
 
  2.访问报名系统。应聘者访问“宁夏人才服务招考报名平台”(https://ycrcfw.zhaopin.com/zk/),点击首页“在线报名”后,选择相应单位岗位报名。
 
  3.注册登录。注册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准确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并上传电子照片及相关资料。
 
  4.填写报名信息。应聘者请务必认真阅读并接受《网上报名协议》和《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应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以便资格审核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有关专业需要结合课程表、成绩单等进一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所需专业要求时,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岗位一览表中涉及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属于不得应聘情形、恶意注册报名、扰乱公开招聘报名秩序的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报名所需资料
 
  (1)应聘者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资格证书电子扫描件。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由教育部授权“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等证书的书面承诺材料(模板见附件2)。
 
  (2)电子照片要求为近期免冠半身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的电子照片须为红色或蓝色背景的近期免冠正面清晰证件照,格式JPG,大小1MB以内)。
 
  (3)符合《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宁卫发〔2022〕112 号)要求的考生须扫描上传本人住培合格证书。
 
  6.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在报名系统线上进行。
 
  (2)资格初审单位应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应聘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予以反馈),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日最后一天报名的应在当日及时查询)。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如应聘者在报名日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岗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单位做审核“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系统正式关闭后,应聘者将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情况在各岗位报名页面“详情”内公布,供应聘者参考。请应聘者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后尽早报名,因后期过度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延迟影响报名结果的,后果自负。
 
  7.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2)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笔试前复审。招聘单位对拟进入笔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笔试资格。
 
  (4)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5)资格复审工作重点核查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提供)及相关资格证书等。资格复审条件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负责答复办理。
 
  (6)对于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7月31日前需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若聘用公示前无法提供住培合格证书原件需提供达到国家理论成绩合格线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以“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报名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核通知为准。
 
  (7)考生需自行填写《银川市公立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应聘者资格复审表》(附件4)一式两份,资格复审时,上交审核人员审查。在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者,取消该应聘人员的笔试资格。
 
  (8)若本人无法来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附件3)。
 
  四、笔试
 
  (一)笔试由银川市卫健委统筹指导,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笔试开考比例为3:1。未达到开考比例,但确属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可适当降低笔试开考比例。降低笔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由各招聘单位提出意见,银川市卫健委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招聘单位在指定网站发布公告。
 
  (三)笔试内容。本次招聘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具体以招聘单位发布的笔试公告为准。
 
  (四)笔试时间。笔试时间等具体事项提前公布并告知应聘人员。
 
  (五)笔试地点。笔试地点以笔试公告内容为准,笔试前一周应聘者登录准考证打印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六)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由各招聘单位在指定网站公布。经与银川市卫健委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沟通后,由各招聘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研究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
 
  五、面试
 
  (一)面试由银川市卫健委统筹指导,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二)面试开考比例为3:1。未达到开考比例,但确属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由各招聘单位提出意见,经银川市卫健委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招聘单位在指定网站发布公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技术水平等方面内容。
 
  (四)面试公告将提前5日通过指定网站发布,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并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五)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具体以招聘单位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由各招聘单位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 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经招聘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得分高者确定为进一步体检和考察人员,加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由各招聘单位通过指定网站发布。
 
  七、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三)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四)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申请1次复检,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五)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八、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一贯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实施方案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各招聘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各招聘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九、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各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报银川市卫健委、银川市委编办和银川市人社局备案,各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与备案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备案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新录用人员属于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在规定时限内正式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后再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前,因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递补。
 
  2.各招聘单位聘用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一、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银川市卫健委2024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根据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指定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及时关注。
 
  (二)应聘者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三)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951-6192142
 
  监督举报电话:0951-6192356
 
  招考报名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5809515109(工程师,不提供考务和招聘政策咨询)
 
  接受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的时间为报名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