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
2025年宁夏公费师范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双向选择招聘101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5-01-21 13:58 来源:宁夏教育厅
2025年宁夏公费师范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双向选择”公告
为做好2025年宁夏公费师范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就业工作》(教师厅函〔2024〕22号)、《自治区教育厅 党委编办 财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实施区内公费师范生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宁教师〔2018〕10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双向选择”工作方案如下:
一、“双向选择”范围及方式
2025年从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宁夏师范大学毕业的宁夏生源地公费师范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在核定的编制总数内,坚持“公开招聘”的原则,采取“双向选择”和统筹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落实毕业生就业岗位。公费师范生就业面向全区,“优师计划”毕业生就业定向到同心县、盐池县、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彭阳县、泾源县、海原县(其中隆德县、泾源县2025年无岗位招聘计划)。
二、“双向选择”时间
(一)优先安排“优师计划”师范生“双向选择”。“优师计划”师范生在宁夏公费师范生就业服务网(https://www.nxbys.cn/ns/)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8时至1月22日18时,面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2月7日。2025年2月底前仍未落实岗位的,将统筹安排。
(二)组织公费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计划2025年2月底至3月初启动,补充公告和岗位计划将在宁夏公费师范生就业服务网上发布。2025年6月底仍未签约的毕业生,将统筹安排。
三、工作程序和内容
参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办规字〔2023〕9号)有关规定,结合公费师范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具体工作程序和内容如下:
(一)发布公告。自治区教育厅将在“宁夏公费师范生就业服务网”发布《2025年宁夏公费师范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双向选择”工作公告》《2025年宁夏生源地国家和地方“优师计划”毕业生就业岗位招聘信息表》《2025年宁夏生源地国家和地方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岗位招聘信息表》。
(二)报名选岗。毕业生登录“宁夏公费师范生就业服务网”进行报名选岗,完善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后,在岗位需求计划内进行网上选岗。应在相对应的学科岗位计划中选择面试岗位,分别选择面试岗位和意向统筹岗位,不得选择与本人所学学科不一致的岗位。报名选岗仅进行1次,最多有2次修改机会,报名系统将动态显示岗位人数。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报名的不予补报。
(三)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与现场面试同步开展,贯穿招聘全过程。重点审核当年签订的协议和个人身份信息是否一致,招聘岗位与报名对象条件是否一致,掌握毕业生能否如期毕业和获取教师资格等信息。经审核,协议和本人信息不一致的不予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审核的毕业生应携带《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选岗信息表、照片(1寸红底3张)等材料(与网上投递一致)。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等可作为补充材料提交审核。
(四)面试。面试由各设岗市、县(区)教育局和自治区直属中小学组织实施,在固定时间统一进行,按照岗位计划数与选岗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考察人选,具体要求如下:
1.面试形式。采取试讲或说课形式组织实施,音乐、体育、教育技术、美术、舞蹈等学科也可增加技能测试、才艺展示、实际操作等测评方式,主要考核掌握毕业生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教姿教态等情况。试讲或说课时间10-15分钟,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当同一岗位选岗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当同一岗位选岗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由面试组织实施单位通过一定方式加试。面试成绩应当场公布,面试未确定为拟招聘对象的,纳入统筹安置。
2.具体要求。面试应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实施面试各环节工作:
(1)发布公告。面试组织实施单位应提前在宁夏公费师范生就业服务网中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相关要求,通过多种方式提醒报名对象及时查看面试公告,并进行回复确认,确保毕业生知悉面试流程和内容。公费师范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应在报名信息中预留准确的联系方式,并及时关注面试公告及相关信息,由于毕业生通信联系不畅、经提醒仍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试题命制。面试试题命制应与学科教学任务相一致,由组织面试单位抽调相关学科专家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全封闭命制,同学科招聘岗位的试题应保持一致,且命题人员不少于2人,面试前试题应符合保密要求,不得泄露。
(3)评委设置。面试评委由面试组织实施单位随机抽取,优先从自治区事业单位面试评委库中抽取,不足部分从专业水平较高的教师中补充。评委应具备报名对象任教学科的专业知识,每组设5人或7人,设置主评委1人。原则上,面试人数较多、学科较为集中的,每个学科应设置1组专业评委;面试人数较少、学科较为分散的,可适当调整面试评委构成,且每组评委的专业领域应覆盖报名对象任教学科。
(4)场地设置。面试场地由设岗市、县(区)教育局和自治区直中小学校按要求设置,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五)体检和准入查询。公费师范和“优师计划”毕业生通过面试被确定为拟体检和考察人选后,应及时组织开展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面试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协调进行,邀请并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监督。体检应在公务员定点体检医疗机构或当地三级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教育行业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并承担体检费用,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或应聘者申请,自治区教育厅同意后,可申请1次复检。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资质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2.准入查询。准入查询由面试组织实施单位负责,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办函〔2023〕112号)执行。准入查询不符合教师招聘条件的,不予签约安置。
(六)公示。根据面试、体检、准入查询结果,由面试组织实施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单位门户网站或当地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查,对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七)关于岗位递补。在体检、准入查询、公示阶段因应聘者未通过体检、准入查询和公示的,属于同一岗位选岗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进行面试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属于同一岗位选岗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计划数进行面试的,不予递补。
(八)二次选岗和统筹安置。双选后,将视情况开展二次选岗,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落实岗位的毕业生须在剩余的相应专业岗位内,做出二次岗位选择。二次选岗出现竞争的,由用人单位采取统筹和加试相结合的方式落实岗位。上述阶段,仍未落实岗位的,将在剩余的岗位内统筹安置。统筹安置的毕业生必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调剂者按违约处理。统筹安置结束后,面试组织实施单位及时组织统筹安置的毕业生开展体检和准入查询。
(九)签约和落实任教学校。通过“双选”面试、统筹安置确定拟聘用人选后,由面试组织实施单位在组织毕业生完成签约。各单位要加强签约审核,确保签约公费或“优师计划”师范生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否则按违约处理。
(十)违约和终止协议。公费师范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应严格履行协议,除因重大疾病无法完成学业或不适合从教并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检查确认后终止协议外,毕业前一律不得解约。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或申请终止协议的,应及时向自治区教育厅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程序办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规定将违约记录归入违约学生个人档案,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十一)跨省就业办理。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申请办理跨省就业,应符合跨省任教条件,由公费师范生向学校提出申请,按照教育部相关程序办理。外省生源地公费师范毕业生申请到宁夏就业,须征得培养学校和生源所在地同意后,向自治区教育厅提出本人书面申请。在2月底前提交申请的,可在岗位计划内参加报名选岗和面试;未参加报名选岗和面试,且在岗位统筹结束之前提交申请的,可纳入统筹安置;未参加“双选”或岗位统筹结束后提交申请的,可在落实就业安置学校、学校所在地区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和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办理。6月底,仍未落实工作岗位的,将退回生源地,不再办理相关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一)“双选”安置期间,公费师范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应保持手机通信畅通,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经提醒仍未及时参加“双向选择”各环节相关工作的毕业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责任由公费师范生本人承担。
(二)本次公费师范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双选”安置,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0951-55591035559308
技术咨询:0951-5559310
监督电话:0951-5559123
(接受上述咨询和问题反映的时间为“双选”安置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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