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
2018年青海美术馆招聘编外6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8-10-16 13:16 来源: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
青海美术馆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按照《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监管工作的意见》(青政办〔2012〕192号)和《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等文件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外工作人员,经省文联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现将青海美术馆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宜的公告如下:
一、考录人数、程序、范围和条件
(一)考录人数。此次面向全省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共6名。
(二)考录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范围和条件。本次编外聘用岗位面向全省公开招聘。报考者必须具备青海美术馆编外聘用的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和资格条件。具体招录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件。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本次录用资格。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者须如实填写《青海美术馆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请登陆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下载),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根据发布的相关条件,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所获得的相关证书原件、近期小2寸彩色照片2张,以及教育部“学信网”上统一验证的学历证明和《青海美术馆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前往省文联报名、资格初审。每人限报1个岗位,逾期不再补报。
资格审查工作由省文联人事教育部负责,并向报名者做招录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
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报名人数不足3名的岗位予以取消;但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职位,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拟招聘人数。
报名地点:西宁市五四西路1号省政协9楼省文联人事教育部。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8:30至10月30日18:00。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及成绩测算
(一)考试内容: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注重测试专业能力和专业知识;面试注重测试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综合素质。
(二)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岗位分别计算分值,总分100分,占招聘总成绩的60%。笔试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及总成绩公布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占招聘总成绩的40%。
五、体检
(一)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检测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规定进行。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复查一次。根据有关规定,除国家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政审资格,空缺岗位需递补的,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因个人原因未按照要求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青海省文联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综合表现情况进行考察,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个人诚信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曾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记录的,依法取消其资格,由此产生的招聘空缺可按考试成绩递补一次。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及时间以及本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等信息。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省文联人事教育部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视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办理。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回避制度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九、其它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列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违法失信被列为失信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专业划分。招聘岗位专业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须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18年12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考生,不能报考。
(三)户籍、年龄等时间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在我省落户时间应当在2017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第一日(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 出生日期为1982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四)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时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根据招聘工作安排,从10月15日开始进行报名审核及咨询电话解答,敬请广大考生悉知!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0971-6307862
联系人:葛老师 宋老师
青海省文联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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