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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2019年青海检察院系统公务员考试现场确认加分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06-03 09:33      来源: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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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报考2019年青海检察院系统职位现场确认加分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青海省2019年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相当职级层次以下公务员公告》,经研究决定,所有报考人民检察院系统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退役士兵除外),于6月3日-6月12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17号青海省人民检察院A115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加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


  (一)考生报考六个自治州及以下职位,符合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六州且满3年以上加分政策,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考生报考六个自治州及以下职位,符合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且满3年以上加分政策,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在省内六州工作的证明。


  以上加分分值按《青海省2019年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相当职级层次以下公务员公告》加分政策执行,如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本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另外,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下一步资格复审地点不变。


  联系电话: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0971-6310291


  附:加分证明材料样式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9年5月31日


  附:


  1、工作证明:


  工  作  证  明


  兹有×××单位职工×××,身份证号××××××××,该同志于×年×月×参加工作,在××地区的××单位连续工作满××年。


  特此证明。


  ×年×月×日(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书:


  委托书


  兹有×××,身份证号××××××××,因个人原因不能到现场确认加分,委托×××(身份证号××××××××)代为办理相关加分事宜,并承诺由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字、捺印)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