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编外聘用制书记员招聘10人公告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编外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书记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管理方式
此次招聘岗位为编外聘用制书记员共10名。被聘用人员实行编制外合同管理。
二、 招聘岗位及职责
担任案件记录、送达、卷宗整理归档等有关书记员方面的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纪律性强,有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组织归纳能力,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有一年以上相关法律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考虑;
4、年龄40岁周岁以下;
5、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它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6、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看打速度达到普通1级以上水平(每分钟录入80个字以上),听打录入速度在每分钟60字以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9日起至7月31日止(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 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张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3.报名地点: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政治部(格尔木市金峰路市法院717室)。联系电话,0979-8442090,0979-8442091,0979-8442099。 4.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
(二)面试与技能测试 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我院组织进行面试和技能测试。需进行电脑操作技能、文字录入速度、听打录入速度等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本院根据报名条件、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聘用人员经考核合格的,由我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为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编外聘用制书记员。试用期内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试用期每月2400元,期满每月2700元,另每满三年工资上涨200元。
2.对正式聘用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编外聘用制书记员,年满一年,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
本公告由格尔木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2019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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