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海省人民法院藏汉双语能力测试和体能测评通知
关于2021年青海省人民法院藏汉双语能力测试和体能测评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民法院职位的考生:
根据《青海省2021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考录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公告》,参加青海省2021年人民法院公开考录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考试,报考人民法院藏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需进行藏汉双语能力测试,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藏汉双语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时间及地点:2021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59号)。
(二)参加测试人员:报考人民法院藏汉双语职位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请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审核表》及黑色签字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按时参加考试。
(四)未按时到场参加藏汉双语能力测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参加藏汉双语测试不允许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严格遵守考场秩序,听从指挥。
(五)根据《青海省2021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考录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公告》,参加青海省2021年人民法院公开考录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考试,双语能力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要求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公布的体能测评项目进行测评。鉴于我省属高海拔地区,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将体能测评1000米长跑标准放宽≤4′50″,800米长跑标准放宽至≤4′45″,其他体能测评标准不变。
(一)时间及地点:请考生于2021年5月14日上午7:40前到达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西宁市城东区建兴巷22号)。
(二)请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审核表》,着运动服、运动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按要求到指定地点集合,凡未按时到达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如有弄虚作假现象的,取消测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考生在测评前,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测评(如受伤等,或其他不适宜剧烈运动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四)考生需下载《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招录体能素质测评承诺书》,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后,在报到时交现场工作人员。
(五)体能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该职位的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不要开车前往。
联系电话:0971-6165203
附件1.青海省2021年人民法院公开考录司法辅助人员藏汉双语测试考生名单
附件2.青海省2021年人民法院公开考录司法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考生名单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