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
2021年青海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3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1-12-03 17:34 来源: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西宁市政府办公厅《西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及《城北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现将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警务辅助人员文职6名,勤务27名,共33名。
二、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本省生源、本省高等院校毕业生或具有青海省户籍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报名时,应具有青海省户籍或曾在青海省服役,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3.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2003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4.应具备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9时至12月14日18时,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9时至12月15日18时,网上缴费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9时至12月15日23时30分,报名调剂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9时至18时。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允许考生对报考岗位进行调剂,考生不同意调剂的,退还报名费。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时要在网上签订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12月20日、12月21日两日9时至18时携带户口本、警官证、结婚证、退伍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政工监督室进行现场确认加分,逾期未按照规定进行加分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经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中发现提供虚假加分信息、核实加分不符合要求的或有举报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笔试内容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分值各100分,分别占笔试总成绩50%。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笔试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安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笔试时间:以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8:30—10:30
公安基础知识 10:30—12:00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为准。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社保卡、有限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时必须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三)现场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准考证、退伍证、毕业证及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报考岗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政工监督室进行资格复审。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8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现场资格审核阶段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
(四)体能测试、面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1:4进行体能测试。如遇体能测试不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递补一次。
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参加由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组织的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安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聘用人选。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根据各职位需求,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环节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总成绩递补一次。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六)政审。通过体检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派出所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加盖公章,并打印个人征信报告送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政工监督室。
(七)公示、办理聘用手续。根据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辅警薪酬待遇按照《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的通知》(青财政法字〔2020〕1524号)、《城北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享受层级基本工资、浮动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交通、通信及加班补助、执勤补贴,并缴纳五险一金。
五、需说明的事项
(一)报考年龄、学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
(二)加分政策。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中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市级以上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笔试总成绩加5分;
2.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笔试总成绩加3分。(其中报考勤务辅警(1)的考生,持退役士兵证不再加分。)
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三)总成绩并列的处理。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公安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公安基础知识成绩相同的,根据政审情况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优先招聘。
(四)回避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疫情防控。考生应当服从考试组织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省人事考
试信息网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按要求顺利参加考试。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考录工作调整或者延迟的,将及时发布有关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
咨询电话及地址:
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0971-5562829,地址: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北段23号。
监督电话:
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0971-8256440
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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