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青海省公安机关考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通知
关于青海省2023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省公务员局《关于公布青海省2023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笔试成绩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青海省2023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人员
报考青海省2023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职位,进入资格审查且审查合格(报考双语职位的须通过双语测试)的考生。
二、测评地点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西宁市城中区建新巷22号),因无停车场地,请勿带车。
三、测评时间安排
此次体能测评按报考职位分两个批次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4月11日上午8:00测评的人员为:报考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海南州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名单附后);
4月11日下午14:00测评的人员为:报考海北州、果洛州、玉树州、黄南州公安机关及省公安厅职位的考生(名单附后)。
四、测评项目和标准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公布的体能测评项目进行测评。鉴于我省属高海拔地区,经研究,将体能测评1000米长跑标准放宽至≤4′50′,800长跑标准放宽至≤4′45′,其他体能测评标准不变。
五、递补原则
体能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该职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有审核人签字的《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审核表》,在测评时间前50分钟到指定地点集合,凡未按时到达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测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考生在测评前,应该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能测评(如受伤等,或其他不适宜剧烈运动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三)考生须下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承诺书》,由考生本人及配偶或父母签字后,在报到时交现场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0971-8293376。
附件1.青海省2023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人员名单(4月11日上午)附件2.青海省2023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人员名单(4月11日下午)
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