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地招考  >> 青海   
青海

2024下半年青海海西州事业单位招聘87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9-20 09:11      来源: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字体: 】              
  2024年下半年海西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各市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4〕268号)工作安排,以及《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海西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2024年下半年海西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7名,(其中:定向招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7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024年下半年海西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
 
  招聘岗位面向全国、全省、海西州、德令哈市、茫崖市、都兰县、天峻县、大柴旦行委。
 
  1.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青海省户籍、青海省生源、青海省院校毕业生,在青海省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应由青海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青海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2.面向海西州招聘范围包括:海西州户籍、海西州生源、海西州院校毕业生,在海西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应由海西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海西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3.面向各市、县、行委招聘范围包括:德令哈市、茫崖市、都兰县、天峻县、大柴旦行委户籍和生源,在德令哈市、茫崖市、都兰县、天峻县、大柴旦行委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应由德令哈市、茫崖市、都兰县、天峻县、大柴旦行委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德令哈市、茫崖市、都兰县、天峻县、大柴旦行委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不予报考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此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方式进行。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24年9月21日9时-9月25日18时;
 
  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24年9月21日9时-9月27日18时;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21日9时-9月28日18时;
 
  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9月21日9时-9月28日23:30分;
 
  网上调剂时间:2024年9月29日9时-9月29日18时。
 
  2.报考注意事项。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定向招聘岗位如无人报考的,可调整的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
 
  3.线上加分说明。除少数民族考生外,符合加分条件的汉族考生,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缴费成功后,于2024年10月8日9时(星期二)至10月12日18时(星期六)进行加分条件线上审核登记,符合加分条件的汉族考生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户籍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及相关符合加分的材料以图片形式上传至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户籍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以图片形式上传至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二)笔试考试内容及时间
 
  1.笔试内容及权重:《综合应用能力》(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满分150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共两科,各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之和÷《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
 
  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设定。
 
  3.笔试答题要求:所有岗位(含资格条件中有“懂蒙汉两种语言”和“懂藏汉两种语言文字”要求的岗位)笔试时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此次考试笔试成绩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示期满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考生须提交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户籍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准考证、毕业证、在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本年度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毕业证书遗失的,应提供毕业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双语测试
 
  资格条件中有“懂蒙汉两种语言”和“懂藏汉两种语言文字”(安多语)的岗位,面试前进行“蒙汉两种语言”和“藏汉两种语言文字”(安多语)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五)面试
 
  招聘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岗位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面试结束后,公布应聘者的总成绩,依据总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先按国家规定的优先条件确定(退役士兵、随军家属、残疾人等);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再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确定。《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并列的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考核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
 
  (七)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要始终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个人档案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时还要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凡考生个人诚信、个人档案等违反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的,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八)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加分条件
 
  在事业单位招聘笔试考试中,对报考我州事业单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州直事业单位的加3分,报考市、县、行委所属事业单位的加5分。对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满3年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父母户籍已迁出六州的汉族考生不在此次加分范围内)。其中,报考州直事业单位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市、县、行委所属事业单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退役士兵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加分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汉族考生加分年限截止到2024年9月21日。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知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上述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在2024年9月27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应取消招聘资格。
 
  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
 
  (三)户籍、时间、身份认定
 
  1.户籍时间认定:符合本省、海西州、德令哈市、茫崖市、都兰县、天峻县、大柴旦行委户籍条件的考生,落户时间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
 
  2.年龄时间认定: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35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8年9月2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3年9月21日以后出生。)
 
  3.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证书取得时间均截至2024年9月21日。
 
  4.定向招聘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
 
  5.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6.根据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2022-2023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关于“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的要求,在外省服务的青海籍西部计划志愿者,可报考户籍所在地定向招聘三类人员的岗位。
 
  7.新招聘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在聘用合同中约定不低于5年的基层服务年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服务期限内,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受理工作调动手续时,不予认可其最低服务年限。
 
  (四)专业划分
 
  招聘岗位专业大类参照教育部、人社部公布的各学历层次专业目录中的学科大类或一级学科设置,小专业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人社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新旧专业,若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须经人社部门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定。
 
  会计、审计相关专业:会计、会计学、审计学、审计、工程审计、财务会计教育、财务管理、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审计、会计信息管理、统计与会计核算,其他新旧会计、审计专业。
 
  汉语言、文秘相关专业: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学科教学(语文)、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古典文献学、古典文献、应用语言学、秘书学、文秘教育、中国语言与文化、戏剧影视文学、对外汉语、华文教育、现代文秘、文秘、法律文秘、中文、汉语、语文教育,其他新旧汉语言、文秘专业。
 
  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五)相关说明
 
  1.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2.根据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2022-2023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关于“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的要求,在外省服务的青海籍西部计划志愿者,可报考户籍所在地定向招聘三类人员的岗位。
 
  3.根据中组部、人社部、退役军人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双拥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军政〔2022〕54号)要求,随军家属在报考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时,可以不受户籍条件限制,但要严格审核出具的随军家属相关材料。
 
  (六)递补要求
 
  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只递补一次。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七)回避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温馨提示:
 
  报名缴费期间,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计报名情况。在报名后几天,很有可能会出现报名人数骤增,导致网络拥堵造成无法报名,待审人数较多无法及时审核,以及审核不通过而无法改报其他岗位及缴费等情况发生,因此,请考生尽量提前报名及完成缴费,以免影响正常报名。
 
  公开招聘期间,考生需随时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详细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
 
  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以网站最后发布的为准。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我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不组织相关培训活动,不指定或编印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复习教材资料,请考生及家长切勿上当受骗。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是我省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的官方网站,请广大考生注意识别,因访问其他网站(微博、微信等)影响报名和考试的,后果自负。
 
  监督电话: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7-8221477
 
  咨询电话: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       0977-8222882
 
  海西州人事考试中心                         0977-8224877
 
  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9-8414227
 
  德令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7-8228591
 
  茫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7-8258119
 
  都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7-8232842
 
  乌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7-8246850
 
  天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7-8268631
 
  大柴旦行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7-8281783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9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