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泰安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补充公告
2017年泰安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补充公告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泰安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及范围
(一)数量。泰安市共招募“三支一扶”人员70名。具体招募岗位和岗位要求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专区”查询。
(二)范围。省内普通高校2015—2017届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15—2017届山东户籍毕业生。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的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募办法及安排
(一)网上报名
1、个人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1日9:00-9月25日17:00。省内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山东户籍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省内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登陆“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进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专区,在考生报考系统注册后进行报名,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考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网上初审。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专门人员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于1-2天内回复初审意见,9月27曰17:00前,完成对本市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2017年9月22日9:00-9月27日17:00,再次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未按期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名不收取考务费。
报考人数与招募计划比例达不到3:1的,按此比例相应核减招募计划。被取消招募计划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3、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在2017年10月23日9:00-27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10月28日9: 00-11:30。
笔试采取全省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招募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招募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在报名网站和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予以公布。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将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山东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和《山东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诚信承诺书》(附件4,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
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向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省外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2)海外高校山东户籍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经报考单位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募计划。达不到招募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方式及时间将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同类职位(指同一种服务类型)其他进入体检所有人选的面试最低成绩。
(五)体检
具体体检时间及参检人员名单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作为拟招募对象,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等额确定后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后,并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募对象。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七)培训上岗
由市统一组织对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普及基层工作常识的公共类培训课程;二是分支农、支教、支医、扶贫、社区的专业类培训课程,帮助其尽快适应岗位要求。培训结束后,安排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上岗。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组织拟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签定服务期为2年的服务协议,组织填写《山东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并落实新招募大学生的岗位安排和生活保障等有关事宜。
三、服务期满有关政策及其他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自2017年起,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制和岗位空缺数额内招募“三支一扶”人员。“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已按照基层项目有关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岗位。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服务协议。
本次招募的相关信息及考试成绩等,均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taks.tars.gov.cn/)发布。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有关问题由泰安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6991256 0538-6997081 0538-8261020
泰山区:0538-8330730 岱岳区:0538-856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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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0日